青浦区坚持“四个加强”落实风险防控 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

08.06.2016  22:04
    青浦区着力加强动态风险排查、加强完善操作流程、加强中介规范管理、加强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夯实政府性投资项目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确保项目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一是加强动态风险排查,健全防控机制。结合在新形势下,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与财务监督工作不断改革变化的特点,使廉政风险排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动态化,从而不断健全在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行政审批权、自由裁量权等方面的防控机制建设。      二是加强完善操作流程,落实节点防控。通过落实在一线发现并解决问题的工作原则,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面控制,实行项目工程师初审、审价机构复核、专管员复审、科长再复审的多级审核机制等措施,加强各工作节点的廉政风险防控。      三是加强规范中介管理,防范外部风险。通过国内公开招标选择实力较强、商誉较好的社会中介机构开展财务监理工作。制订并实施《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务监理考核办法》等制度,加强对中介机构日常业务行为的廉政防控,规避外部廉政风险。      四是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意识。通过开展内部培训、集体学习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和财务监理中介机构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政策规定学习,增强廉政自律意识,形成廉政建设和业务提高两相促进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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