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24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老赖”被曝光 雇主被判刑

26.11.2016  12:07

 

  原标题:【监管】24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老赖”被曝光!雇主被判

    据上海发布,上海市人社局说,即日起本市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将严厉打击拖欠工资特别是恶意欠薪的违法行为。为对拖欠工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震慑,将24个已被法院判决的恶意欠薪案例公布。

  市人社局提醒广大劳动者,如遇欠薪,要及时通过拨打12333热线、登录网站、或通过书信等途径进行投诉。详见下文。

   已宣判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老赖”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处理情况

1

上海昊轩家具有限公司

王  成

拖欠工资,经营者欠薪逃匿

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法院已判决,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

上海奉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张义忠

拖欠工资,经营者欠薪逃匿

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法院已判决,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3

宋晓东


拖欠民工人工费

作出责令改正,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法院已判决,判处有期徒刑2年

4

上海小梁园年代秀餐饮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小梁园餐饮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董庆功

拖欠工资,经营者欠薪逃匿

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法院已判决,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两家公司各被判处罚金10万元

5

上海一叶红家具有限公司

朱聪华

拖欠工资,经营者欠薪逃匿

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法院已判决,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宣告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

6

上海诚臣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乔建文

恶意挪用工资款,导致拖欠员工工资

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法院已判决,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7

上海垚林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岳小飞

拖欠工资,经营者欠薪逃匿

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法院已判决,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8

上海鑫黔工贸有限公司

卢松

拖欠工资,经营者欠薪逃匿

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法院已判决,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9

上海全贤工贸有限公司

王龙

拖欠工资,经营者欠薪逃匿

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法院已判决,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10

上海加得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黄开庭

拖欠工资,经联系

拒绝到场配合调查

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法院已判决,判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11

上海芳茜文化服饰有限公司

秦福全

拖欠工资,经营者欠薪逃匿

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法院已判决,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12

上海环欣展示设计制作有限公司

周永

拖欠工资,经营者欠薪逃匿

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法院已判决,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13

上海承磊服饰有限公司

丰乾龙

拖欠工资,经营者欠薪逃匿

作出责令改正,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法院已判决,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14

上海少事服饰有限公司

刘少才

拖欠工资,经营者欠薪逃匿

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法院已判决,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15

上海市奉贤区唐纪餐饮店

唐熠

拖欠工资,经营者欠薪逃匿

作出责令改正,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法院已判决,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16

上海浙森电气有限公司

刘荣臣

拖欠工资,经营者欠薪逃匿

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法院已判决,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17

上海五木卫浴有限公司

袁  飞

拖欠工资,经营者欠薪逃匿

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法院已判决,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18

上海邑强家具有限公司

冯玉存

拖欠工资,经营者欠薪逃匿

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法院已判决,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19

上海月影制衣厂

李长月

拖欠工资,经营者欠薪逃匿

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法院已判决,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

上海慧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孔维明

拖欠工资,经营者欠薪逃匿

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法院已判决,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1

上海雅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陶荣根

拖欠工资,经营者欠薪逃匿

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法院已判决,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2

上海凯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屠龙兴

拖欠工资,经营者欠薪逃匿

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法院已判决,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6千元。

23

宋玉武


拖欠工资,经营者欠薪逃匿

作出责令改正,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法院已判决,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24

上海辰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曲宣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李舜华

拖欠工资,经营者欠薪逃匿

作出责令改正,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法院已判决,判处拘役2个月,宣告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

   开展专项检查,严打恶意欠薪

  本市专项检查的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建设施工企业以及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各部门将集中力量对涉及到“欠薪”问题的举报投诉一一进行核查,同时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历史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进行排查。目标是通过专项检查,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严厉打击拖欠工资特别是恶意欠薪的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中,各级人社部门、建筑等行业监管部门以及公安等相关部门将重点围绕“早清、高压、合力”,统筹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处理问题做到“早清

   1、 畅通维权渠道,对劳动者反映的问题及早清理。 为使欠薪等矛盾得到及时化解,本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继续通过12333咨询电话、12333网站等平台24小时接受举报,有效保证举报渠道的畅通,切实做到为劳动者提供最方便、最快捷的维权服务,对劳动者反映的欠薪问题尽早、快速处理。

   2、 加强预警排摸,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早清理。 进一步落实街道(镇)属地管理工作责任,发挥劳动关系协调队伍在企业用工信息采集、劳资矛盾预警、排查、上报等方面的工作职能,尽早发现欠薪隐患、及早介入处置。同时,进一步发挥基层工会违法线索提供的作用,利用其扎根基层、贴近劳动者和企业的优势,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上级工会组织报告,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供线索。

   3、 加强主动监察,对存在的问题及早清理。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进一步加大主动监察的力度,利用网络化监察优势,细化分类监管,强化重点监管,尤其是对多次劳动保障违法被纳入重点监管名单的企业要主动上门开展用工“体检”,向其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督促其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规范用工行为,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4、 扎实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暴露的问题及早清理。 此次专项检查中,针对建筑业欠薪矛盾相对突出的问题,住建部门将继续会同人社、公安等部门同步开展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专项检查,坚持市区联手、部门联动、点面结合,力争通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检查、督促落实,做到目标清、情况清、结果清,保证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早清理,尽量减少矛盾在春节前集中爆发。

   对欠薪保持“高压”态势

   1、 进一步推进欠薪入罪,切实发挥惩治恶意欠薪行为的威慑力。 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依法及时查处欠薪违法行为,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恶意欠薪行为,涉及情节严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2、 加强媒体宣传,对恶意欠薪行为形成强大舆论压力。 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攻势,进一步加大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经营者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自觉性,从源头上减少欠薪矛盾;集中公布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例,尤其是欠薪入罪案例,以案说法,多角度、全方位警示恶意欠薪违法成本,提高全社会对专项检查、欠薪治理的关注度,形成执法声势。

   3、 强化信用惩戒,增加企业欠薪违法的失信成本。 为加强对违法企业的失信惩戒,一方面将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被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理的企业纳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监管的名单予以密切关注。另一方面,将有关行政处理处罚信息纳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优势对失信企业采取信用惩戒,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督促其依法用工,合法经营。

   多部门“合力 综合治理

   1、 继续与司法机关加强工作对接。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公安等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商沟通、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继续完善商请公安部门对欠薪逃匿等突发案件的提前介入、全程参与等制度,切实发挥刑法对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威慑作用。在欠薪案件财产保全方面,要继续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司法执行的衔接机制,确保劳动者工资债权落实到位。

   2、 继续与住建等部门加强沟通合作。 在治理建筑业欠薪方面,继续与住建等行业监管部门加强联系与合作,既明确分工,又紧密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对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以进一步保障本市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

   3、 对重大复杂欠薪问题要做好区区联动、部门联动。 进一步落实欠薪治理工作的属地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区具体负责辖区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统筹推进街道(镇、乡)欠薪处置工作的监管责任。要继续坚持区区联动、部门联动,有效稳妥地处置重大、复杂、跨区域、跨部门的欠薪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特别提醒

   如果遇到欠薪问题,要及时进行举报投诉,具体途径如下:

   1、 拨打人社部门的举报投诉电话“12333”进行举报,“12333”365天、24小时全天候接受劳动者举报;

   2、 随时登陆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12333sh.gov.cn/),

  在“个人办事”菜单下的“劳动维权”栏目进行举报;

   3、 通过书信或者直接来访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窗口进行举报投诉,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窗口地址可登陆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