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集中曝光高空抛物 造成人身伤害可追刑责

30.07.2015  09:57

  今年4月,杨浦区工农公园外一居民楼内,有人从高空向公园内抛掷一只空酒瓶,砸中一名正在公园内打牌的老人,最后致老人死亡。长期以来,“高空抛物”频繁上演,造成的伤害性事件也屡有发生,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其中凸显的是部分市民道德修养的低下和政府治理方式单一。今年,市文明办将“高空抛物”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三大“除陋习、有素养、行文明”宣传教育实践整治活动中的一项,并将于9月至10月进行集中整治。

  一项名为“向高空抛物宣战”的上海市社区高空抛物行为现状调查报告显示,关于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法规,居民们认知程度并不高。在回收的960份有效问卷中,有130人表示不了解,占比为13.54%;532人表示听说过,占比为55.42%;298人表示明确知晓,占比为31.04%。明确知晓率刚刚超过三成。

  据了解,如果高空抛物造成财产损失的,则按民事赔偿进行处罚;如果造成了人身伤害,则会按照伤害罪进行刑事追责。而且由于高空抛物行为的具体行使人很多时候难以明确确认,因此现在的高空抛物造成损失的案件中多以“连坐”的形式进行统一赔偿,即由高空抛物行为发生的整栋楼的业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受害者的损失。

  整治高空抛物,仅仅依靠政府是不行的,只有依靠居民自治,发挥出居民的能动性,才能有更彻底地解决。闸北区共和新路街道发动各小区制定“小区公约”,引导居民共同商定公约内容及实施细则,将摒弃“高空抛物”等不文明行为写进“公约”,促进居民自我规范、自我约束。有的居民区自治委员会还专门建立了“不文明行为”的巡查队,巡查队员发现哪个楼组下有高空抛落的垃圾,就带着摄像机蹲守在该楼组下,最后发现确认了抛物的住户,还用摄像机记录下的影像资料上门做宣传教育工作。

  据悉,此次“高空不抛物,邻里共和睦”专项行动共分四个阶段推进落实,将在2015年9月至10月底集中力量曝光、整治一批高空抛物现象比较严重的小区,加大整治力度,联合有关部门依法对“高空抛物”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形成严格治理“高空抛物”的威慑力和社会影响力,建立健全高空抛物等不文明居住行为的发现、报告和处置机制,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高空抛物”不文明居住行为整治行动,实现居住环境的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