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院获批“财税法治研究方阵”理事单位

26.10.2015  12:47

近日,我校经济法学院成功入选“财税法治研究方阵”第一批理事单位。

此次成功入选是对我校财税法研究中心科研能力的认可和工作热情的鼓励,将有利于我校通过课题研究、论坛交流等渠道与其他实体性科研机构进行交流合作,有利于丰富我校财税法研究中心的学术资源、提升研究的整体水平,进一步扩大我校财税法学的国内外影响力,为满足现代国家治理过程中对于财税法学的理论需求作出更大的贡献,促进财税法学界理论研究的深入发展。

我校财税法研究中心作为此次申报“财税法治研究方阵”理事单位的重要载体,是在陈少英教授的带领下、以财税法为主要研究内容的学术研究机构。近年来,研究中心注重拓展财税法研究领域、挖掘财税法研究学术资源,已培养财税法方向硕博以上专业人才200余人,促进了财税法研究与实践的结合;研究中心致力于打造全国财税法学研究的立体化平台,提升我校财税法学研究的整体水平,扩大我校财税法学在国内外的影响力,推进财税法学研究的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和市场化。尤其是近年来,以东方财税法论坛为载体,先后举办各类学术会议30余次,其中财税法国际高峰论坛4次,百人以上大型学术会议7次。随着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发展和财税法学研究的深入,我校财税法研究中心正成为华东地区乃至全国名列前茅的财税法研究机构。

据悉,“法治研究方阵”是在中国法学会领导下打造的智库型高端论坛,该论坛通过研究会联合实体性科研机构的方式协同创新。中国财税法研究会作为首次获批单位,组建了由研究会和5家实体性科研机构组成的“财税法治研究方阵”。财税法治研究方阵的建立,充分表明了社会各界对财税体制改革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地位的认可。(经济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