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人文大讲堂】第58讲:北京大学法学院朱苏力 教授应邀作“齐家与治国”专题讲座

11.05.2015  18:35

      5月7日晚,上海财经大学“科学•人文大讲堂”在三教梯八教室举行。北京大学法学院天元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朱苏力教授应邀做客大讲堂,并发表了主题为“齐家与治国”的精彩演讲。本次大讲堂由法学院院长李学尧教授主持,并吸引了来自法学、人文、数学等学院的百余名师生到场聆听。

      朱苏力教授围绕“齐家”,即中国社会的乡村治理来展开论述,并探究了“齐家”在国家治理中所起的作用。他指出,儒家思想中的齐家、治国、平天下,不仅是个人层面的道德理想,而且是中国古代社会治理的三个层次,也是现代国家治理中的三个宪法性的制度问题。“家”的概念是一种隐喻,小到一家一户,大到四海之内,但本处是指村落,即乡村。“齐家”涉及中国历史上一直关注的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村落的组织和秩序的维系,二是农耕社区的治理,三是边疆少数民族区域治理。“齐家”表面上是一个历史问题,但直到今天仍然对我们的农村、乃至城市社区的治理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他进一步阐述道,村落表面上一种血缘关系,其实是一个主要靠地缘利益形成的熟人社会。受财力、物力、人力所限,乡村不可能采取国家科层制的管理模式,也不适合国家用行政的、法律的方式去规制。在一个血缘、亲缘、地缘混杂的熟人社会,就必须有一套自己独特的治理资源,一是父子关系,要求父慈子孝,延伸为上下级之间的关系;二是兄弟关系,要求长幼有序,延伸为同辈人之间的关系。这两种借以治理的资源,是利用人性来设计制度,而非单纯的、法律上的权利义务逻辑。
      最后,朱苏力教授总结道,法治(法律)是解决“治国”的问题,“齐家”其实也是“治国”的一部分。一个国家如果没有稳固的基层社会,也就谈不上“治国”和“平天下”。由于“家”的特殊性,自古便有皇权不下乡,而现代社会的法治治理也很难延伸到最基层的、乡村的熟人社会中。在夫妻关系、亲属关系、邻里关系、朋友关系等交织而成的熟人社会,法律并不必然起作用,法治社会也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中国当今如何解决农村的组织和治理问题,如何使其变成现代社会制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以适应市场经济下,现代化和城镇化的发展,是我们的国家治理中需要思考的问题。带着这一设问,他鼓励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中,对一些容易被忽略的事、一些看起来很小的事多加以关注,多做有一些意义的探索和思考。
      整场演讲秩序井然,座无虚席。朱苏力教授妙语连珠,赢得在场师生阵阵掌声。演讲结束后,同学们踊跃提问,虚心求教,朱苏力教授一一作了耐心解答,并对同学们的认真倾听、勤于思考表示感谢和赞赏。

      (供稿:胡凌  供图:朱学习(学)  编审:李卫 收稿日期: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