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院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在刑意识教育

29.06.2015  19:18
   

日前,宝山区检察院社区检察科联合区社区矫正中心,对友谊、吴淞、罗店等5个街镇近200名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了“增强在刑意识”专题法制教育。

检察科社区矫正专职干部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有关社区服刑人员享有的权利、必须遵守的规定及奖惩条件等规定,并结合近两年本区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案例,就重新违法犯罪问题分析原因、谈危害,引导教育社区服刑人员引以为戒,在社区矫正过程中,端正态度、认真悔罪,树立自救、自尊、自信的观念,自觉接受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据悉,此次专题法制教育活动是宝山检察院为贯彻落实区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会签的《关于加强本区社区服刑人员在刑意识教育的实施意见(试行)》的又一项举措。此前,该院已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法制讲座、感悟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并开展派员参加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宣告会、配合司法局对不服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训诫教育等工作。通过多途径的教育活动,不仅强化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在刑意识,也为今后矫正工作更加顺利地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