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法院限高消费治"老赖" 不能搭飞机贷款受限

07.01.2015  10:03

  1月7日消息:“老赖”韩某不能坐飞机、不能坐软卧;从西藏回到天津的谈判现场,银行限贷又让生意成了一场泡影。原来,韩某拖欠某建筑装饰公司两百余万元,法院判决还款后却拒不履行义务,于是法官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

  韩某无故拖欠某建筑装饰公司工程款,被诉至崇明县法院后,被判十日内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共计两百余万元。韩某有能力履行义务而拒不履行,是一名不折不扣的“老赖”。于是,执行法官樊利果断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去年,韩某在西藏要回天津洽谈一笔大单子时,却被航空公司“拒之门外”,才知道自己因被法院限制高消费等而无法购买飞机票。

  韩某赶紧给执行法官打电话。樊利接到电话后,要求韩某给出支付欠款的确切日期,但韩某言语含糊。执行法官经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未取消强制措施。韩某于是决定乘坐火车,却因限高令等而无法购买软卧车票。回到天津后,又发现被银行限贷。加之名下车辆、房产又被查封,账户也被冻结,韩某只得看着生意付之东流。

  迫于压力,韩某找到承办法官,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付款义务。“老赖的代价真是太大了!”韩某感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