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财政局以2015年财政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加快“阳光政府”建设

30.06.2016  01:29
    近日,长宁区财政局根据市财政局统一要求,部署全区2015年财政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与去年相比,决算信息公开内容更加全面细化,主要体现三方面。      一是公开主体更加全面。2015年的部门决算信息公开主体包括主管预算单位和二级预算单位,即除涉密单位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均应公开2015年度本部门本单位决算。      二是公开内容更加细化。政府决算公开中,一般公用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细化至款级。部门决算公开中,按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分别公开信息,并且按类、款、项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别反映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同时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是公开信息更加完整。部门决算中,新增关于机构设置的说明、机关运行经费的解释及说明、“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的原因、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况说明以及绩效评价结果信息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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