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患未然,落实森林消防安全

27.03.2018  21:12

根据崇明区农委提升森林防火能力要求以及新村乡政府《关于印发<新村乡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规定>的通知》(沪崇村府〔2017〕16号)文件中落实森林安全防范措施的内容,新村乡农技中心于近期开展了一系列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提高了林业养护人员消防意识,加强了养护企业消防安全。

一是召开森林防火安全会议,会议中布置落实了森林防火安全责任,重点强调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问责制,对失职、渎职或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森林火灾并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加强警示教育,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利用入户走访等形式扎实做好了林地周边村庄妇女、老人、小孩及外来租住人员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三是组织开展森林消防演练,在演练中要求养护社职工学习防火避险相关知识,熟悉火场撤离的正确方法,懂得在火灾发生时如何自我保护和使用常用消防设备,进一步加强了林业养护社的防火应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