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机者”买经济舱客票非落座头等舱被处罚

17.06.2016  03:40

原标题: 买经济舱客票非落座头等舱 吉祥、海航“闹机者”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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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民航局近日通报两起危害运输秩序事件处罚结果,并再次重申:旅客应文明乘机,对危害民航正常运输秩序的旅客,民航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对危害民航正常运输秩序的行为,将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可处500元人民币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单位或个人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月12日,海航HU7041太原至重庆航班在飞机滑行过程中,旅客田某、耿某不按登机牌指示坐经济舱座位,坚持坐到头等舱,不听从机组安排,并殴打空乘人员秦某和见义勇为旅客杨某。机组报警后,太原机场公安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田某、耿某二人采用推搡、冲撞方式拒不配合民警正常执法,拍击驾驶舱门、口头威胁旅客杨某,经多次警告无效,民警将二人制服戴上手铐,强制带离现场。目前,二人已被太原机场公安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予以刑事拘留。

  6月14日,违法行为人邱某来到深圳机场吉祥航空柜台,要求工作人员陈某打印自己和朋友的电子客票行程单。因邱某无法提供朋友的有效证件,陈某告知不能为其打印朋友的电子客票行程单。邱某听后情绪激动,用柜台上的提示牌砸向陈某,致使陈某头部、脸部受伤流血并晕倒在地,后邱某离开现场。深圳机场公安分局到场了解情况后,在29号登机口将邱某抓获。

  经调查,邱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以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邱某已通过微信转账方式赔付给受害人陈某医药费49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