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爆”大妈泄愤闹“乌龙” 砸坏女儿同事宝马获缓刑

09.03.2016  18:56
   

2015年10月下旬某日,在松江某幼儿园上班的赵女士接到门卫电话,称她停在园门口的车子被其同事李红的妈妈砸了。一头雾水的赵女士跑出去一看,自己的白色宝马车已“惨不忍睹”,左前小灯、车尾灯、门把手、左右车门玻璃全部损毁。赵女士无奈只得报警求助。民警于当日下午5时许将嫌疑人胡某抓获。胡某供述了其为泄私愤砸坏宝马车的行为,这起“乌龙”案的原委也浮出了水面。

矛盾四起 家庭关系几近破裂

胡某已年逾60岁,老家湖南娄底,前后共育有一儿两女。2007年,儿子和大女儿先后结婚,小女儿李红也于2012年结婚。三个子女除了儿子留在湖南外,两个女儿分别远嫁广东和上海。胡某对此一直不能释怀,总感觉子女长大成人后,离自己越来越疏远,生怕他们不孝顺自己。于是,胡某经常往返于三个子女家,要求儿女更好的赡养自己,稍有不顺,胡某便对子女恶语相向。面对母亲暴躁的脾气和诸多要求,三个子女大多也都忍了。

忍耐没有换来母亲的体谅,胡某变本加厉,竟三番五次的跑到子女单位吵闹,在单位领导和同事面前,说子女如何不孝顺老人……母亲胡某的这种过激行为,把三位子女折腾的身心俱疲。

2014年11月份,胡某老伴去世,胡某随即把三位子女召集到一起,签订了一份有关母亲赡养的家庭协议。除对一些家庭财产作了约定划分外,兄妹三人每人每月还要给母亲500元生活费。胡某与子女的关系发展到这个地步,不论是三兄妹间,还是各自的夫妻之间,关系都变得越来越差,甚至都要闹到离婚的地步。在老家的许多亲戚朋友和单位同事看来,这个家庭间的相互关系已经是一塌糊涂。

来沪吵闹 误砸他人宝马被捕

2015年9月份,胡某在小女儿李红不知情的情况下,独自从湖南老家来到李红单位,称要跟自己小女儿算账。接到门卫电话后,李红只得停下手中的工作,把母亲带回自己家先住下。随后的几日,胡某几乎天天跟李红吵架,对李红的丈夫也是毫不客气,话说的很难听,没过一周,李红的丈夫就搬出去了。而母亲胡某依然不依不饶,要李红付给她50万作一次了断,如果不给就天天去单位闹。李红以为母亲随口说说,没有太放在心上。不料,国庆假期过后,胡某果然天天去李红单位“报到”,还多次跑到幼儿园园长办公室吵闹。鉴于该情况,李红单位领导、居委会协调多次,有几次无法收场时民警也到场帮忙劝解,然而并没有多大用处。

10月底某日,胡某再次来到幼儿园要求见园长,想继续反映她跟女儿李红间的纠纷。但是门卫告知其园长不在,不允许胡某进园。由于之前有几次门卫也是以园长不在的理由将其拒之门外,所以这次胡某索性自带了一个小板凳,坐在门口等着园长回来。等到近中午,还是没有等到园长。此时,胡某看到门口停放着一辆白色小轿车,看车牌号似乎就是女儿李红的车。想到之前的不愉快,胡某按捺不住火气。捡起花坛中的一块红砖,先把车身划了一圈,随后砸坏了前后的车灯还有车窗玻璃。保安见状,赶紧上前制止并夺下胡某手中的砖头。然而胡某又抄起板凳继续砸车门,砸完后把板凳随手一扔,之后便离开了。

认罪悔罪 法院判缓刑

到案后,胡某如实供述了其因泄私愤持砖头和板凳砸损宝马车的行为。后经相关部门鉴定,赵女士的白色宝马车物损价格总值为24000余元。2015年11月24日,松江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对胡某提起公诉。鉴于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能够如实供述其犯罪行为,并表示悔罪,另外胡某子女积极对受害人赵女士进行赔偿并取得对方谅解,法院最终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检察官说案: 本是家庭纠纷,彼此互谅互让便可协商解决的事情,最终却引发了一起刑事案件,不仅伤及无辜,更是让自己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一方面,犯罪嫌疑人胡某作为长辈,却有不够通情达理的地方,居委会和派出所民警多次上门劝解矛盾始终无果,胡某依然三番五次的来到子女单位,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直至迁怒于旁人财物,触碰了法律红线。另一方面,作为子女,李红兄妹三人对于如何更好的赡养母亲也要好好反思一番,反目成仇、断绝关系是肯定欠妥的,对于自己母亲触犯法律也应负有一定的责任。承办该案检察官在此提醒,家庭内发生些摩擦是常有的事,彼此心平气和的沟通,便没有解不开的结,家和方能万事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