闸北区院正式启动刑事案件速裁试点工作

08.07.2015  19:07
   

      日前,闸北区检察院按照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办结并集中起诉了4起危险驾驶案,这是闸北检察院2015年7月正式启动刑事案件速裁试点工作以来办理的首批速裁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规定,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伤害、寻衅滋事等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公检法机关可以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刑事速裁程序简化庭审程序,法官当庭确认被告人自愿认罪、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庭审活动更加高效,审理时间大大缩短。

为确保刑事案件速裁试点工作顺利推进,闸北检察院制定了专门的试点方案,对办案组织结构、程序、适用范围做出相应调整,明确速裁案件启动和决定的权责主体,规范启动和退出报备机制。同时,通过与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的沟通协商,明确了速裁案件证据规格,建立速裁案件快速补侦机制,增设为非羁押犯罪嫌疑人提供咨询的值班法律援助律师。此外,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与社区矫治中心的信息连接,确保诉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地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