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发布“1+4”新政助推上海南部科创中心核心区建设

01.06.2016  22:59


  “许多地方的人才住房政策,更多关注高层次人才,而忽视了格外需要被关心的‘夹心层’。这一次,我们将实行人才公寓‘普惠制’政策。”5月31日,闵行区正式发布“1+4”的政策体系,强力助推上海南部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1”为《闵行区关于建设上海南部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的框架方案》,“4”则为鼓励人才创新创业、发展众创空间、创新创业引导基金、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等四个专项配套政策。

  这“1+4”的政策体系,涵盖了科技创新链的各个环节,不少政策是首次出炉,力度前所未有。

  其中关于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发展的政策意见及其15项配套操作细则,更加注重高层次人才与基础型人才协调发展、注重突出市场导向激活用人主体、注重体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人才观、注重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等。“普惠制的人才公寓政策,是重要亮点。”闵行区人保局有关人士解读,除了对高层次人才给予购房补贴,闵行区将对其他创新创业类人才,以人才公寓和市场化租赁相结合的方式,给予连续3年每月1500元的租房补贴。“之所以辐射到中低端人才,一方面是因为这一群体有实际需求,另一方面是因为高层次人才许多是从基础型人才中走出来的。实际上从闵行区人才贡献率的增长来看,其中大部分还在于基础型人才。

  闵行区此次新出台的人才政策,将通过一系列“组合拳”做到资助对象全覆盖,针对院士、“千人计划”专家、领军人才到留学人员、创业大学生等不同层次的人才需求及各种关切,从人才引进、培养,到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事业生活服务等,为人才发展提供全方位扶持;既有对高层次人才的重奖,又有对基础型人才的普惠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扶持资金效用。

  记者注意到,闵行的政策还特别注重探索推进政、产、学、研、资等协同创新的实践路径。关于如何进一步推动区域内的成果从高校转化到企业中去,也是闵行此次政策的一个重点和亮点。今后,闵行区将鼓励区内高校、科研院所通过自主研发形成的科技成果在区内转化,技术转让额超过50万元以上的,每个项目按实际支付的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交易金额给予成果供给方3%、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同一单位每年资助不超过100万元。另外,政策也特别对“园丁”给予支持,引导构建有利于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服务体系。

  闵行区此次还宣布推出总规模20亿元的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包括原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一期、二期)10亿元(分别设立于2010年和2012年)、区天使投资引导基金5亿元(新设)和区产业投资引导资金5亿元(新设)。基金设立创新财政扶持资金使用办法,“改拨为投”,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专业运作”的原则,聚焦重点和优势产业,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

  基金使用重点着力三个方面:一是投资阶段前倾,带动社会资本聚焦中小科技创新企业,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二是着力帮助区内产业先进、行业领先的科技创新企业做大做强;三是推动以商引商,通过各种途径将引导基金投资的区外优秀企业落户区内,从而引入技术、人才、税源,提升产业能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