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环保局2014年首例行政诉讼案件经法院当庭宣判维持

17.09.2014  07:04

,上海雅特曼钢琴有限公司不服区环保局做出的第2320140102号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诉讼案件在闵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区环保局作为被告积极应诉,主要从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主体准确、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准确四方面进行了答辩,并就原告提出的整改、企业规模太小经营困难等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了一一答辩。
  区环保局局长亲自出庭应诉,其强调了两方面观点:一是要求法院依法维持区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二是国家明确提出的环境保护“三严”(即源头严控、过程严管、结果严惩)要求必须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落实,原告有不折不扣地执行好环保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的义务。经闵行区人民法院合议庭依法审理,当庭做出了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持被告做出的第2320140102号行政处罚的决定。
  作为闵行区环保局2014年首个行政诉讼案件,本案件的审理和胜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针对本次行政诉讼案件,闵行区环保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局长坚定出庭应诉,彰显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自信,也体现了行政机关对行政管理工作的负责;也要求我们必须坚定地守土有责,对环境违法行为和违法企业零容忍。另外,新《环保法》的出台,这件案件中折射出的基层环保工作面临的环境违法成本低、部分企业对环境违法行为持无所谓和侥幸心理的的格局将会得到积极改观,这将给环境违法企业更多法律震慑,给环保工作更多底气和正能量。
  长期以来,闵行区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闵行区环保局紧紧围绕环境保护中心工作,不断苦修内功、苦练业务,一手抓环境监管服务,一手抓环境违法惩处,坚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坚定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步,环保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闵行区“深度城市化、全面调结构”时期对环保工作提出新要求、在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提出新期待的背景下,仍有部分企业心存侥幸,未能恪守企业社会责任,置环保法律法规于不顾,不惜以危害人民群众健康、损害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代价铤而走险,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必须依法亮剑,绝不姑息。(闵行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