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板间"处于公众监督下 "不好走"不是违法理由

02.11.2017  10:35

  原标题:“样板间”处于公众监督下防交通违法“不管就反弹

  在一些市民印象中,只要有了“示范路段”“样板间”这样的关键词,往往意味着这些路段将严管,但其他区域的管理力度会因警力等原因难以顾及,造成一些非机动车和行人“管得严就守法,管得松就违法”。不过记者连日走访发现,448处“样板间”之外的路段和区域同样处于交通管理部门的严管之下。

  “样板间”之外的道路照样管

  10月18日16时许,黄浦交警在延安东路隧道内,对刘某非法闯入越江隧道和越江桥梁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区域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10月19日7时30分许,施曹公路新建一路路口,常某、张某骑行未依法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被嘉定交警当场扣留非机动车;10月25日11时19分,长宁交警在长宁路江苏路南约5米,发现张某骑共享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对其违法行为处以50元的处罚……

  “我们通过事前派勤、事中检查、事后评估的方式,制度化确保执法的严格和统一。”上海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无论是各道路巡逻频次,还是110交通报警数量,都是日常考核的一部分,“这是没有‘样板’路段区域和一般路段区域差别的。”在他们看来,公布样板路段区域,将这些区域置于公众监督下,将给街镇和管理部门以压力,推动管理创新,争取形成一批经验。

  电子警察抓拍非机动车、行人

  不少驾驶员坦言,“无处不在”的电子警察、交通违法举报系统是“不敢违法”的重要原因。这些手段为何难以在非机动车和行人管理上复制?

  记者从法律界人士处获悉,这一问题面临实践和法律的双重制约。“电动车外形不同,牌照位置也不同,客观上为电子警察抓拍带来难度。”据介绍,法律上对非机动车号牌没有详细规定,这意味着非机动车遮挡、污损号牌的管理缺少法律依据,给电子警察抓拍非机动车违法带来障碍。

  今年5月底,上海试点利用“电子警察”设备抓拍行人闯红灯的违法行为。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延安路、淮海中路、南京西路、长寿路等多个路口将增设抓拍行人闯红灯的电子设备。

  8月底,上海试点利用“电子警察”设备抓拍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首套设备安装在中山北路近金沙江路段。这些“电子警察”设备运行以来抓拍的绝大多数违法行为,当事人都已接受处罚。

  “不好走”不能成为违法理由

  上海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王亮坦言:“对现阶段交通违法不管就要反弹,所以要‘常态长效,久久为功’。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上海外卖配送行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6起,平均每2.5天就有1名外卖员伤亡,“对于非机动车、行人的严管处罚,还是为了他们的安全。

  此次上海推出的448处路段和区域,对路政设施也提出明确要求。“尽管目前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环境还不尽如人意,但‘不好走’不能成为违法的理由。”一些专业人士认为,一方面政府部门应加强科学规划和交通资源综合利用,让出行结构更合理。另一方面公众也应逐步接受“兼顾各方利益”的观念,“参与者如果仅从‘个人利益最大化’角度看待问题甚至不惜违法,只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安全隐患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