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财政局完成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27.11.2015  15:23
  2015年,长宁区财政局对区内节能环保、广播影视、文化等行业15户企事业单位开展会计监督检查。检查发现,被查单位会计核算、信息披露总体较为真实,部分单位存在一定的违规或不实情况。检查共发现存在会计核算不实金额4,777.4万元,影响净利润的金额928.67万元,补缴税款24.75万元。目前,区财政局已要求被检查单位根据《会计法》和有关会计准则要求认真整改。   本次检查显示,部分单位、会计人员没有认识到《会计法》的严肃性和会计工作的重要性。当前,新会计准则、财务法规、税收法规层出不穷,企业财务人员由于日常工作面较狭窄,很难全面地掌握这些政策、法规。今后,区财政局在加大检查力度的同时,仍会加大有关政策制度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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