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积极推进公务员诚信建设

09.09.2015  11:39

  今年,在长宁区新录用公务员的考录档案中多了一份封面只有姓名、形似杂志的报告书。这份透着些许神秘的材料到底是什么呢?

  “不知道、真不知道”一名资深的机关人事干部连连摇头,笑着说:“做了十几年招录工作,还是第一次见到。

  原来,这是一份个人诚信报告,是长宁区公务员局实施公务员诚信审查、推进公务员诚信建设的创新举措。

  公务员诚信是公务员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前提,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有序的主要基石,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为了进一步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有效营造“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社会氛围,长宁区公务员局拓宽视野,大胆创新,初步探索构建起了“一个目标、两个核心、三个不准”的公务员诚信建设机制,即以“树立诚信意识、加强道德底蕴、提升整体素质、引领社会风气”为建设目标,以“加强诚信正面引导”和“加大失信反向惩戒”为建设核心,以“不诚信不准招录、不诚信不准提拔、不诚信不准评优”的审查制度为依托的公务员诚信建设机制。

   有迹可查、有据可循,大胆试水公务员诚信大数据

  公务员诚信建设,相较于其他行政工作,往往存在着标准模糊、定性困难的情况,开展起来常常导致失之于软、失之于偏。为此,长宁区公务员局积极开动脑筋,拓宽视野,主动借力第三方服务,创新运用大数据业务,在个人授权的基础上形成公务员个人诚信报告,较好地将诚信建设从“软约束”变成了“硬指标”。公务员个人诚信报告由个人授权申请、资信公司形成报告、人事部门审查保存,其内容涵盖个人基本身份信息、商业银行信用记录、公用事业缴费记录、经济纠纷判决和执行记录、违法犯罪处罚记录等情况,较为客观全面地反映出个人的社会诚信。该报告作为诚信档案建设和诚信考核的重要材料,一经查实确有失信行为记录在案,将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影响领导干部的录用、晋升和考核结果。公务员诚信报告的引入和运用,较好地转变了过去个人诚信以封闭、主观为主的内部考核做法,通过更开放、更客观的外部评价形式,有效地指引和约束了公务员个人的行为规范,为公务员诚信审查制度的标准化、操作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正面引导、强化培训,牢固树立公务员诚信光荣感

  “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为了更好地引导广大公务员自觉遵守公务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模范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公务员“内诚于心、外信于民”的诚信形象,长宁区公务员局牢牢抓住道德建设这个牛鼻子,以提高素质为基础,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明确责任为重点,大力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促使广大公务员自觉运用诚信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提高诚信意识。一方面,聚焦重点,持续加强公务员诚信培训。为了确保公务员诚信教育全员参与、全面覆盖,长宁区公务员局充分发挥各类培训在公务员诚信教育中的基础作用,精心设计、用心安排,将公务员诚信教育与理想信念、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礼仪作风等教育内容相结合,教育引导公务员全面掌握信用知识,牢记职责宗旨,强化诚信修养,努力取信于民。另一方面,典型宣讲,积极开展核心价值观报告会。为了更好地宣传先进、鞭策后进,激发广大公务员的诚信荣誉感,长宁区公务员局以上海市公务员核心价值观讲师团和宣讲基地为依托,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将公务员诚信建设与核心价值观宣讲有机结合,大力宣传典型,努力扩大影响,通过政府的褒奖和社会的认可来提升公务员对核心价值观的内心认同,强化对诚实守信的自觉遵从。

   反向鞭策、加强惩处,持续增加公务员失信总成本

  我国正处在思想大碰撞、利益大调整的关键时期,仅仅停留在道德领域谈论诚信建设是远远不够的,失信的低成本使一部分公务员心存侥幸、言行不一。为了确保公务员诚信建设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有力促进广大公务员知行合一,长宁区公务员局以公务员个人诚信报告为依据,探索建立起“三必查、三不准”的诚信审查制度,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局面。通过“不诚信不准招录、不诚信不准提拔、不诚信不准评优”的制度设计,增加失信公务员的政治成本、道德成本,反向鞭策领导干部正视自身的诚信责任,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操守和道德素养。其一,招录必查,严把入口关。注重源头把控,在每年的公务员招考、选调、调任、转任工作中,进行诚信审查,对不愿意提供诚信报告,或有严重失信行为者不予录用。其二,晋升必查,严把提拔关。注重职位管理,在科级干部职务晋升过程中,进行诚信审查,对不愿意提供诚信报告,或有严重失信行为者不予提拔。其三,评优必查,严把考核关。注重导向激励,在年度考核中,进行诚信审查,对不愿意提供诚信报告,或有严重失信行为者不予评优。

 

  (稿件提供: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薛轶君)

  今年,在长宁区新录用公务员的考录档案中多了一份封面只有姓名、形似杂志的报告书。这份透着些许神秘的材料到底是什么呢?   “不知道、真不知道”一名资深的机关人事干部连连摇头,笑着说:“做了十几年招录工作,还是第一次见到。”   原来,这是一份个人诚信报告,是长宁区公务员局实施公务员诚信审查、推进公务员诚信建设的创新举措。   公务员诚信是公务员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前提,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有序的主要基石,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为了进一步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有效营造“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社会氛围,长宁区公务员局拓宽视野,大胆创新,初步探索构建起了“一个目标、两个核心、三个不准”的公务员诚信建设机制,即以“树立诚信意识、加强道德底蕴、提升整体素质、引领社会风气”为建设目标,以“加强诚信正面引导”和“加大失信反向惩戒”为建设核心,以“不诚信不准招录、不诚信不准提拔、不诚信不准评优”的审查制度为依托的公务员诚信建设机制。   有迹可查、有据可循,大胆试水公务员诚信大数据   公务员诚信建设,相较于其他行政工作,往往存在着标准模糊、定性困难的情况,开展起来常常导致失之于软、失之于偏。为此,长宁区公务员局积极开动脑筋,拓宽视野,主动借力第三方服务,创新运用大数据业务,在个人授权的基础上形成公务员个人诚信报告,较好地将诚信建设从“软约束”变成了“硬指标”。公务员个人诚信报告由个人授权申请、资信公司形成报告、人事部门审查保存,其内容涵盖个人基本身份信息、商业银行信用记录、公用事业缴费记录、经济纠纷判决和执行记录、违法犯罪处罚记录等情况,较为客观全面地反映出个人的社会诚信。该报告作为诚信档案建设和诚信考核的重要材料,一经查实确有失信行为记录在案,将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影响领导干部的录用、晋升和考核结果。公务员诚信报告的引入和运用,较好地转变了过去个人诚信以封闭、主观为主的内部考核做法,通过更开放、更客观的外部评价形式,有效地指引和约束了公务员个人的行为规范,为公务员诚信审查制度的标准化、操作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正面引导、强化培训,牢固树立公务员诚信光荣感   “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为了更好地引导广大公务员自觉遵守公务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模范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公务员“内诚于心、外信于民”的诚信形象,长宁区公务员局牢牢抓住道德建设这个牛鼻子,以提高素质为基础,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明确责任为重点,大力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促使广大公务员自觉运用诚信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提高诚信意识。一方面,聚焦重点,持续加强公务员诚信培训。为了确保公务员诚信教育全员参与、全面覆盖,长宁区公务员局充分发挥各类培训在公务员诚信教育中的基础作用,精心设计、用心安排,将公务员诚信教育与理想信念、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礼仪作风等教育内容相结合,教育引导公务员全面掌握信用知识,牢记职责宗旨,强化诚信修养,努力取信于民。另一方面,典型宣讲,积极开展核心价值观报告会。为了更好地宣传先进、鞭策后进,激发广大公务员的诚信荣誉感,长宁区公务员局以上海市公务员核心价值观讲师团和宣讲基地为依托,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将公务员诚信建设与核心价值观宣讲有机结合,大力宣传典型,努力扩大影响,通过政府的褒奖和社会的认可来提升公务员对核心价值观的内心认同,强化对诚实守信的自觉遵从。   反向鞭策、加强惩处,持续增加公务员失信总成本   我国正处在思想大碰撞、利益大调整的关键时期,仅仅停留在道德领域谈论诚信建设是远远不够的,失信的低成本使一部分公务员心存侥幸、言行不一。为了确保公务员诚信建设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有力促进广大公务员知行合一,长宁区公务员局以公务员个人诚信报告为依据,探索建立起“三必查、三不准”的诚信审查制度,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局面。通过“不诚信不准招录、不诚信不准提拔、不诚信不准评优”的制度设计,增加失信公务员的政治成本、道德成本,反向鞭策领导干部正视自身的诚信责任,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操守和道德素养。其一,招录必查,严把入口关。注重源头把控,在每年的公务员招考、选调、调任、转任工作中,进行诚信审查,对不愿意提供诚信报告,或有严重失信行为者不予录用。其二,晋升必查,严把提拔关。注重职位管理,在科级干部职务晋升过程中,进行诚信审查,对不愿意提供诚信报告,或有严重失信行为者不予提拔。其三,评优必查,严把考核关。注重导向激励,在年度考核中,进行诚信审查,对不愿意提供诚信报告,或有严重失信行为者不予评优。   (稿件提供: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薛轶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