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扎实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

27.05.2016  14:16

  根据市民政局、市残联《关于本市全面督察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要求,长宁区扎实推进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截至4月底,长宁区共有7214人申请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资金863.35万元。其中申请并受理护理补贴5689人,发放补贴金额481.13万元;申请并受理生活补贴1525人,发放补贴金额382.22万元。

  主要做法:

  1、善谋划,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次听取区民政局,区残联情况汇报,积极研究政策落实。我局根据文件要求,积极安排部署,第一时间向各街镇传达文件精神、解读政策内容、制订受理方案、明确操作流程、聚焦瓶颈难点、形成操作口径,规范流程细节、确保落实到位。

  为保证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能常态化的进行申请材料接收工作,我局向分管区长进行专题汇报,积极落实中心事项下沉。

  2、促整合,形成联动合力

  长宁区民政局与区残联多次召开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培训会,针对流程复杂、对象多、时间紧的特点,要求思想高度重视、认真领会政策、准确把握文件内容。根据区残联掌握的残疾人具体数据,对本区此次集中受理的人数及规模进行预判,具体操作中加强政策宣传、注意政策衔接,各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团队协作、规范工作流程,保证时间结点,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长宁区民政局积极与各街镇沟通,主动作为,做到复核条件的人员不能漏、宣传告知不能漏、申请不能漏、受理不能漏,该做的工作要做好,该走的程序要走到,保证政策顺利实施到位。为应对此次的大批量受理,各街镇发动居委会于第一线接收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申请,建立居委会初审、街道残联核对、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复审、街镇复核、区残联审核、区民政审定的六级制的工作模式,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为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落实到位,长宁区财政局统筹安排,将补贴所需资金列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范围,纳入区残联年度部门预算;将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各街镇预算。

  3、重落实,规范有序推进

  为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的顺利进行,长宁区积极做到“三个到位”:一是宣传到位。为确保符合申请条件的持证残疾人人人知晓、不遗留,长宁区民政局会同街镇组织人员在各小区内张贴通知,安排助残员对符合条件的持证残疾人逐户上门发放告知书近8000份,使残疾人及其家属知晓“两项补贴”申领程序、办法和补贴标准。二是服务到位。针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由居委会开展先期受理工作,方便残疾人对象就近办理;同时,对于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对象,由助残员上门进行办理。三是发放到位。每月10日,残疾人两项补贴以社会化发放的形式,由金融机构转账至残疾人账户中,做到公开、透明、公正;同时,加强动态管理,对残疾人对象定期复审,确保精准救助。

  4、求实效,切实惠及民生

  此次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正式建立,是国家首次建立的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制度。据统计,长宁区共有重残人员6010人,已申请并受理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为5689人,占总人数的94.66%;生活困难残疾人为1700人,已申请并受理残疾人生活补贴为1525人,占总人数的89.71%(低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由于系统原因于5月份正式启动)。目前,1-4月补贴均已足额发放,已使长宁区7214名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受益,有效改善残疾人家庭的生活质量。

  下一步主要工作:

  1、完善机制,加强常态管理

  在继续做好现阶段申请及审核的同时,积极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的中止和退出工作,建立常态化机制。对于因客观原因退出残疾人两项补贴的人员(重残人员恢复劳动力、生活困难残疾人收入情况提高等),将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中止补助证明,并建立个人档案,做好两项补贴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

  2、加强培训,完善研判应对

  积极做好对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为残疾人提供更具便捷度、亲和度、透明度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