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勤皓局长到长宁区宣讲《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和《上海市居委会工作条例》

07.09.2017  17:57

  近日,应长宁区委中心组邀请,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勤皓到长宁区宣讲解读《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长宁区四套班子领导、处级以上干部、各街镇有关人员以及各居委会书记、主任参加了学习报告会。

  朱勤皓就街道、居委会两部地方性法规立法过程中的热点问题、主要内容、民政在推进法规落实加强基层建设中的思考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解读。他指出,街道、居委会两部地方性法规,推动落实主体在各区,执行主体在各街道、居委会,市委已将法规实施工作列为今年“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重点工作,希望各级组织加强学习、逐条对照,贯彻执行。当前,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着诸多挑战,要在动员居民参与上下功夫,积极推进民主协商,自下而上策划议题、形成项目,在参与项目运作的过程中凝聚智慧与共识;要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着力于解决居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在推进“规范居村功能、畅通为民服务”上下功夫,推动部门服务基层,居村服务居民,形成“有困难,找居村”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基层为民服务工作的精细化、精准性,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要积极推进“社区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以街镇为主体,鼓励探索创新,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社会治理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