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多措并举加强财务监理管理

26.04.2018  18:11
  为提高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和财务监督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长宁区采取三项举措强化财务监理管理。   一是扩大财务监理范围。监理流程上进一步延伸,将原来由工程可行性报告批复后再委派监理,前移为项目建设书批复后进行财务监理委派,加强前期合同的审核。如,在推进清池路养老院新建、江苏路卫生服务中心搬迁等工程项目中,通过提前委派方式,在积极对接项目需求的同时,要求财务监理参与环境评价、工程可行性研究等,强化全过程监管。委派项目进一步扩大,从原来仅对纳入预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及批复概算的装修维修类项目委派财务监理,扩大到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涉及工程和其他与建设有关的政府投资项目。   二是优化激励考核制度。制定《长宁区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监理工作质量考核细则》,采取年度考核与项目末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将考核结果与财务监理费用支付、项目分配等相挂钩,明确将30%的财务监理费用作为末次考核质保金。同时,明确由项目委派单位与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共同负责对财务监理单位的监督、指导和考核等工作。   三是促进规范管理。组织2018年新一轮入围的10家财务监理机构就财务监理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项目绩效管理等开展专题培训,解答工作中反映较多的共性问题,统一业务操作口径。配合《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组织财务监理机构开展政府基建财务会计核算方面的学习交流,确保政府会计制度与原基建财务制度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
长宁区积极推进政府会计改革
  长宁区财政局以十九大关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指导,财政局
青浦区财政局多措并举加强财务监理管理
  为做好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和财务监督工作,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