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司法局持续开展“三严三实”系列专题教育活动

14.08.2015  13:12

8月7日,长宁区司法局继续召开“三严三实”系列专题教育党课报告会,由长宁区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徐玲作“严以律己”专题党课辅导报告。长宁区司法局党政领导班子,局机关全体干部,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全体人员以及长宁公证处、局下属社会组织和司法选派矫正民警代表40余人参加会议。

        徐玲同志结合去年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所取得的工作成效和当前在全国范围深入开展“三严三实”系列教育活动的工作要求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入手,深刻阐述了共产党员要时刻“严以律已”的重要性,详细介绍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含义,解释了政治规矩的科学界定范围,即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以及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在“严以律己”方面,徐玲同志围绕中央强调“五个必须”的工作要求,谈了自己对“严于律己”的认识与理解:  一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做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模范。二要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过程中,正确认识和处理党与党员、党员与党员等几方面关系。三要开展党史学习,深刻了解严守纪律关系到党自身建设和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四是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五要把坚持党的纪律与发挥主观创造性结合起来。六是要密切联系群众开展工作。

此次系列专题教育党课辅导报告是长宁区司法局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开展的契机,在落实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工作要求的同时,在局系统干部群众开展主题党课学习的再号召、再动员。徐玲同志通过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界定范围的深刻阐述和对“严于律己”要求的个人体会,使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重新接受了一次党组织教育,再次重温学习党纪党规,铭记中共党员义务和责任,为有效凝聚长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特别是青年党员力量打下坚实群众基础。

李世樑同志要求全体干部正确处理个人私欲与党性原则之间关系,保持政治定力,守住法纪底线,把好私德关口,坚持理想信念,以党纪国法为规,心悬“律己之剑”,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持反躬自省,以知行合一为要,善于“防微杜渐”,做检身修德的“清醒人”;坚持清正廉洁,以接受监督为镜,做克己奉公的“干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