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加强预算支出执行管理

03.04.2017  02:18

  今年以来,长宁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是高度重视,提前预测。局长室高度重视预算支出执行管理,每月10日左右召开专题会议,分析预算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预测本月支出形势;每月20日左右,再次研究分析本月支出情况,合理把握支出进度。

  二是细化预算,统筹推进。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对于年初预算中尚未细化落实的,原则上应于6月底前落实到具体项目,超时限的,根据实际情况收回总预算统筹使用;各部门项目支出原则上应于11月底前完成拨付,12月份原则上只拨付基本支出。联合项目主管部门,加快基建工程和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进度,避免出现“资金等项目”情况。

  三是加强督办,严格考核。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制定相关考核办法,要求预算单位采取切实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率。对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进度,按月通报、按季考评,评分结果纳入区政府对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对执行进度明显偏慢的部门,采取电话沟通、通报等方式督办。

  四是密切配合,注重监管。各科室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统筹考虑年初预算、上年结转、上级转移支付等因素,测算月度支出,合理调度国库资金。确保及时拨付的同时,注重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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