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举行人民调解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

28.01.2016  16:26

1月27日,长宁区举行人民调解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长宁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钟晓咏到会并讲话。市司法局基层工作处处长商忠强、长宁区司法局局长张谢定、长宁区社团管理局局长赵仲星等领导出席会议。来自全区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专业调委会会员代表160余人参加会议。

长宁区人民调解协会自2011年成立以来,在长宁区司法局的指导下,主动对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切实发挥协会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组织、指导、培育、服务等职能,深入推进区域矛盾纠纷排查与化解工作,全程参与区域大调解体系建设;注重日常锻炼与实训,不断提高基层调解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快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化运作,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人民调解员星级评定方式,建立长宁区人民调解员激励机制,为维护城区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大会审议通过了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选举产生了第二届协会理事会及协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大会同时对李琴、周进等两位五星级人民调解员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作出的贡献给予肯定,并授予两位“长宁区人民调解工作特别贡献奖”,并终身享受五星级人民调解员待遇。

钟晓咏同志对长宁区人民调解协会顺利圆满完成换届工作表示祝贺,对第一届协会四年来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城区稳定中所取得成效表示感谢。同时就人民调解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的意见》和市司法局联合12个部门下发的《关于完善本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等规范性文件精神,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在平安长宁建设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二是结合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这一课题,进一步完善和优化长宁“1+2+3+X”的区域化大调解格局,不断丰富和拓展大调解体系中专业领域服务功能,擦亮长宁“大调解”这个工作品牌。三是要主动对接街道体制改革,落实市委“1+6”文件精神,注重力量重心下移、服务基层群众,努力实现队伍专业化、平台信息化、运行社会化、保障实体化的调解类社会组织发展目标,真正将矛盾纠纷防控在基层,化解在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