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院联合网络媒体开展庭审直播传播法制观念

20.08.2015  02:02
   

      8月18日,金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在金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东方网“检察官在线”栏目对该案庭审进行了网络庭审直播,金山区院副检察长潘春伟、国家电网上海金山供电公司副总工程师刘斌担任解说嘉宾,对广大网友的提问进行解答,人大代表参与旁听,多名干警观摩学习。

该案中,被告人陈某某在金山区漕泾镇田间机耕路和周边的草丛中,架设开放式电网,用于捕捉野兔。当日居住在附近农田的被害人杨某某,因家中断电,沿着这条机耕路出来查看,途径此处,被该电网电伤,经鉴定,杨某某的伤势构成轻伤。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通过举证质证等程序表明了各自意见后,围绕该案争议焦点展开辩论,公诉人结合案件实际情况,释法析法,对辩护人的意见一一答辩,完整地向合议庭解析了被告人行为的危险性。

无论在哪里私设电线电网都是不允许的,这对公共安全或者公民的人身安全都会造成实际或潜在的危险,对这种行为轻的应当予以行政处罚,重则要追究刑事责任。”潘春伟副检察长对网友说。特邀嘉宾刘斌还在专业层面解答了网友的疑惑。

通过观看本次庭审,网友们表示受益匪浅,对此类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被告人也深刻反省自己的行为,对自己的行为造成了被害人的身心伤害表示忏悔,表示以后绝不再犯,并告诫广大市民不要再犯类似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