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院举新措推动区域环境整治

29.12.2015  19:14
   

日前,金山区检察院与区府法制办联合主办金山区环境综合整治“两法衔接”工作培训会。区公安分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土局、卫计委、安监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及区下属镇、街道、工业区共计21家单位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金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潘春伟就该院与区府法制办共同汇编的《金山区环境综合整治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移送要求及常见罪名》手册进行了解读,并围绕在开展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如何加强两法衔接工作提出了相关建议。与会人员就如何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互补优势,整合执法资源,加大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执法力度,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等进行了充分交流。

      金山区检察院始终立足于金山区情和发展实际,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狠抓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和工作机制创新,在惩治和防范环境犯罪的实践中作出有益探索,为确保生态环境安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据悉,自2013年以来,金山区检察院在上海市政法系统中首创专业化办案组织——“环境保护特别检察组”,形成环保案件“捕-诉-防”环保一体化办案模式,取得良好成效。与金山区环保局《聚焦公众环保需求创建“民生环保”联动执法机制》被评为金山区2013年度“依法治区十佳优秀典型案事例”。办理的“912危废倾倒案”被评为“2014年度上海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十佳案例”。《创建“环境保护特别检察组” 推行环保案件“捕诉防”一体化专业办案模式》,2015年5月被中国环境保护部、中国法学会评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最佳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