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推第二批PPP示范项目 重落地稳增长

30.09.2015  11:10


  财政部9月29日推出第二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206个示范项目总投资达6589亿元,数量是第一批的近7倍,总投资额则是第一批的3.7倍。
  参与此次项目评选的大岳咨询总经理金永祥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相对于第一批,第二批PPP示范项目评选中项目落地的权重比较大,官方更重视项目落地,这也是稳增长背景下的特定要求,同样也是对第一批PPP示范项目落地慢的一种管理方式调整。这一次推出这么多PPP项目,也有助于稳增长。

  平均每个项目投资32亿元

  2014年底,财政部从各地上报的120个PPP示范项目中挑出了30个项目,作为财政部第一批示范项目,总投资额为1800亿元。第一批PPP示范项目主要集中在污水处理、水环境治理、供水供热等领域。

  财政部29日发布《关于公布第二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的通知》(下称《通知》),第二批PPP示范项目在项目数量、总投资额、涉及领域都远远大于第一批。

  金永祥告诉本报记者,第二批项目各地一共上报782个项目,最终206个项目入选。

  《第一财经日报》统计发现,第二批PPP示范项目覆盖几乎所有省份(包括宁波、厦门两个计划单列市),31个省(市、自治区)中只有上海、天津和西藏没有示范项目,这或与当地没有上报有关。

  从各地入围数量来看,河南省以41个项目居首,云南排在第二位。重庆、青海、宁夏、新疆均只有1个PPP项目入围。

  从第二批PPP示范项目投资总额来看,平均每个项目投资金额约为32亿元。其中,北京市以约1217亿元总投资额居所有省份之首,虽然北京入围项目只有5个,但北京市轨道交通16号线和14号线总投资额排在所有项目前两位,分别是495亿元和445亿元。

  从第二批PPP示范项目涉及领域来看,项目主要集中在市政、水务、交通等领域,比第一批更为宽泛。市政领域主要涉及垃圾焚烧发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垃圾处理等;水务领域主要集中在污水处理、河道整治、供水引水等;交通领域主要体现在城市轨道和公路。

  具体来看,206个项目中,市政领域最多,为59个。水务领域以50个入围项目紧随其后。交通项目为37个,排在第三位。医疗(18)、教育(12)、文化(11)、养老(10)、科技(4)、旅游(4)和体育(1)等领域也入围第二轮PPP示范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与第一批财政部示范项目相比,财政部还列出了项目对接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落地评审分数超过10分

  在经济下行、地方财力急剧下滑背景下,PPP模式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加大公共服务领域的投资,这也是稳增长的一大举措,而项目能否落地又成为重中之重。

  金永祥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第二批PPP示范项目评审采用百分制,其中项目落地条件的评审分数超过10分。专家考虑项目落地的因素包括项目推进进度、项目具备的条件、相关佐证文件资料、专家经验判断等。

  “在评审时,项目落地的权重比较大,越具备落地条件的项目越得高分。据我所知,专家评审后,财政部PPP中心花了较大精力落实项目所需条件,以确保示范项目落地。”金永祥称。

  而在上述《通知》中第一条,财政部也强调,“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财政职能,会同项目实施单位和有关部门,确保示范项目规范实施、按期落地”。

  其实,财政部在6月底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示范工作的通知》中就明确,列入示范项目名单的PPP项目,一年后仍未能进入采购阶段的将被调出示范项目名单。此举意在推动PPP项目落地。

  同月,为了督促地方加快PPP示范项目进程,财政部派出由14个司局组建的督导组对地方进行PPP示范项目督导。

  8月份的财政部PPP示范项目督导会议上,财政部PPP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部长史耀斌表示,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形势下,大力推动PPP示范项目建设,带动更多项目落地实施,能够在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改善民生的同时,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实现“稳增长、惠民生”的双重目标。

  不规范项目被“踢出”示范名单

  财政部力推PPP示范项目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施范例,助推更多项目落地实施。因此项目是否规范成为入选PPP示范项目一大关键,这也更多地体现在第二批PPP示范项目的筛选中。

  金永祥表示,在地方上报的782个第二批PPP示范项目中,由于“硬伤”超过40%的项目没有进入最后的评审程序,非常可惜。地方政府以后在准备项目文件时,“吃透”政策非常重要,否则跑题就白干了。

  金永祥所说的“吃透”政策,主要体现在近期财政部对PPP示范项目划出的几条红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0年。对采用建设-移交(BT)方式的项目,通过保底承诺、回购安排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的项目,财政部将不予受理。

  另外,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转型为PPP项目,对于项目合同变更成本高,融资结构调整成本高,原债权人不同意转换,不能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降低债务成本和实现“物有所值”的项目,财政部将不予受理。

  为了促使PPP示范项目规范开展,财政部建立“能进能出”的项目示范机制,即项目交易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不能采用PPP模式,或一年后仍未能进入采购阶段的,将被调出示范项目名单。

  财政部也正式将第一批3个项目剔除PPP示范项目名单。

  《通知》称,因项目不具备继续采取PPP模式的实施条件,将青岛体育中心项目和胶州湾海底隧道一期项目、江苏省昆山市现代有轨电车项目调出第一批PPP示范项目名单。

  财政部表示,PPP示范项目建设完成后,财政部将组织专家对前期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重点审查示范项目是否符合PPP模式的必备特征。验收不合格的,将不再作为示范项目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