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郭美美式“坏名声”不应再有市场
本报特约评论员王云帆
当坏名声不能带来利益,当恶俗炒作不被跟风,当涉嫌犯罪总能在第一时间进入司法程序,“郭美美”们才会在网络的信息海洋中渐渐消退。
从炫富开始,以炫赌结束。曾引发巨大猜疑和联想的“郭美美事件”终于迎来大结局:北京警方透露,郭美美因涉嫌赌博罪已被刑拘;她的“干爹”王军不过是位“普通商人”,不但没法“捞人”,自己也涉嫌犯罪进了看守所。所谓的神秘后台,原来子虚乌有。
过去三年间,与“郭美美”这个名字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不但有干爹、别墅、爱玛仕、玛莎拉蒂,还有被褪尽光环的官办慈善组织,以及屡起波澜的网络炒作底线之争。借用红会某负责人的话说,“郭美美事件三天,毁掉红会一百年”。
此次警方披露的案情,与之前红会的调查结果高度一致。三年前,中国红会官网曾向社会澄清:“郭美美其人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商红会无关,郭美美炫耀的财富与红十字会、公众捐款和项目资金无关。”但众多自觉联想到慈善腐败的网民对此并不买账,红会公信力一落千丈已成事实。放弃或拒绝向红会捐赠的理由中,最常见的就是:我不愿让我的善心变成“郭美美”们的“玛莎拉蒂”。
红会确实没有权力去调查“郭美美”这样一个与己无关的人,但当“郭美美”的网络炫富行为触犯法律、涉嫌犯罪时,警方理当介入。一个女孩在网上炫富不是罪,但在网上炫赌就不能不查。也正因为北京警方对网上的细小线索并未放过,才一经出击就揭开了郭美美幕后的丑陋。
北京警方在“郭美美案”上的示范,应是一个起点,而非基于“郭美美”之名的特例。海量的网络信息中,涉嫌网下犯罪的或明或暗,正等待警方去挖掘。
同时,媒体的反思更显必要。我们没法将“郭美美事件”简单归咎于舆论。舆论嫌贫爱富或笑贫不笑娼,郭美美并非始作俑者,她也不是一个人在战斗。郭美美通过炫富和一系列炒作,勾起了众多围观者心中的恶。这是一个时代的议题,它与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多一人在网上抵制郭美美,炫富价值观就会少一分市场;多一家媒体抵制恶俗炒作,“郭美美”们的恶就会减少流毒。
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恶俗炒作,因为“坏名声也是名声”,而名声就能带来利益。遏制恶俗炒作不是哪一个网民或哪一家媒体的责任,而只能依赖全社会的参与。抵制并不需要多么高尚,因为那只是对底线的坚守。抵制也不需要多么勇敢,所谓的“后台”,不过是炒作者刻意诱导网民模糊联想的“技法”。
自媒体时代信息海量喷涌,鱼龙混杂、泥沙俱下是必然的。媒体的定义已被网络改变。当“人人都是记者、人人都有麦克风”已是既定事实,传统媒体的姿态绝非仅有退却这一个选择。至少,传统媒体在报道的专业性和舆论导向的选择上,仍可为自媒体树立标杆,而不应走向反面。尤记得,一本时尚杂志曾经采访过郭美美,并为郭拍摄了一组性感写真。结果是在网民的怒骂下,杂志被迫为自己选题失误而向网民道歉。
对于网络媒体而言,郭美美只是一个消费符号。郭美美背后的恶俗炒作切合了网民解构和质疑这个时代所存在的一些怪现状的需要。但这并不表明,炒作有理。当坏名声不能带来利益,当恶俗炒作不被跟风,当涉嫌犯罪总能在第一时间进入司法程序,“郭美美”们才会在网络的信息海洋中渐渐消退。
相关报道见A08-A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