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十七个部门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

13.12.2014  06:52

  东方网12月13日消息:同样是违规经营,为何同案不同罚?这让很多当事人觉得不公平。由于法律给予行政部门相应的裁量权,具体到个案处罚,不同执法人员对处罚尺度把握不一,畸轻畸重时有发生,这种乱拉“橡皮筋”的执法情况必须改变。记者从市法制办获悉,目前本市有处罚权的执法部门中已有17家探索建立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且都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把“放在抽屉中”的裁量权,放到了桌面上。

  “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就是给处罚裁量权提供细化、量化的规则和标准。”市法制办法制监督处诸晓鸣说,自市政府去年印发《关于本市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以来,各执法部门的进展明显,首批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执法部门中包括了市食药监、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审计局、市水务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等部门,并根据各自行业特点,形成了划分裁量阶次模式、打分模式和百分比模式等三种基准模式。

  在没有规范标准前,执法者一般都凭借经验来行使处罚权。在统一的适用规则规范下,行政处罚裁量权得到有效规范,相同性质案件量罚的尺度趋于统一。比如原来对乱倒渣土,城管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自由裁量权很大。《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后,将倒渣土的处罚适用情况分了好几种类型,城管要根据渣土的吨数、产生的后果等进行裁定,这样就有效避免了同案不同罚。

  裁量权的规范行使有效避免了人情执法和选择性执法。“过去处罚都是自己‘毛估估’,实施百分比模式后,心中就有了一杆秤。”市环保局一位执法人员举例,固体废弃物如违法排放,按现在的标准,危险化程度占40%、对环境的影响占20%、居民的反映占20%……这样一评估,罚款额基本锁定,即使有说情者,也没有再商量的余地。以前,全市环保系统的处罚金额每年不足1000万元,实施裁量基准制度后,环保处罚金额有较大幅度提高,2009年以后基本都在4000万元以上。

  执法部门拥有的行政处罚裁量权还要向社会公开,让公众监督。有位当事人对执法者开出的处罚金额不服,对处罚的公平性产生怀疑。当得知网上有裁量基准,他主动上网去查,对照了一番,心服口服了。据悉,到明年年底,本市主要执法部门都将基本建立裁量基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