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部门出台《关于推动物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的指导意见》

18.05.2017  16:13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工商总局、中国保监会、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铁路总公司共同出台《关于推动物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强化物流企业服务质量意识、建立物流服务质量指标体系、健全物流服务质量标准体系等9项重点任务。

意见》提出了我国物流业服务质量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立规范有序、共建共享、运行协调、优质高效的现代物流服务质量治理和促进体系,物流行业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优质服务、精品服务比例逐步提高;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本土物流企业集团和知名物流服务品牌,树立并强化“中国物流”优质服务形象。

意见》提出强化物流企业服务质量意识,引导和支持物流企业转变服务观念、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营造企业 诚信 经营、行业良性竞争的质量生态。建立物流服务质量指标体系,加强服务质量测评指标、模型和方法的研究。建立健全物流业认证认可体系,重点在电子商务物流、物流园区和再生资源回收物流工程等方面推进认证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完善物流服务质量诚信体系,建立物流企业信用记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积极探索与物流业务相关的保险服务,完善质量纠纷第三方调解处理机制;实施“服务标杆”引领计划,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技术水平高、服务质量优、商业模式领先、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物流龙头企业,总结推广其先进服务模式、服务质量指标及质量管理方法,引导物流行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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