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团走进北京大学

01.04.2015  16:08

   缅怀学长 激励后学 推进法治

  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走进北大

中国教育新闻网讯 (记者 张春铭 通讯员 骆惠华 陈思怡)3月28日,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共上海市委联合在北京大学举办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邹碧华同志毕业于北大法学院,生前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投身司法事业26年。2014年12月,他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因公殉职,终年47岁。邹碧华去世后,中组部和中宣部分别授予其“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和“时代楷模”的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其为“全国模范法官”。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指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

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北京大学报告会”上,报告团5位成员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用一个个生动、鲜活的事例,勾画出一名好法官、好领导、好丈夫、好人的光辉形象。讲述者质朴的语言、真挚的情感,深深地打动了在场的听众,很多师生不时擦拭着眼角的泪水。

邹碧华的先进事迹在北大引起强烈反响。“报告会使我深受感动和教育,邹碧华是一个优秀的法律人,对法律很忠诚、有信仰”,北大法学院党委书记潘剑锋教授说,“聆听他的事迹报告会,北大师生接受了一次精神洗礼,邹碧华的精神事迹鼓舞激励着我们,要树立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培养更多像他那样的优秀法律人。”为了表达对邹碧华学长的怀念与敬仰,在报告会上同学们朗诵了自发创作的诗歌《庭前的你》,并向邹碧华的妻子唐海琳赠送了由法学院2012级本科同学创作的素描工笔画《庭前独角兽》。

邹碧华毕业于北大法学院,他因公殉职的消息传到母校后,北大师生纷纷扼腕叹息、悲痛不已。为了表达对这位校友的缅怀之情,北大法学院于2014年12月30日举行了邹碧华校友追思会,并决定设立“北大邹碧华法律人发展基金”。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在母校举行的消息发布后,很多同学自发网上报名,并赶来静静聆听。“对学长最好的纪念,就是要按照习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勤学修德,明辨笃实,敢于担当,献身法治,努力做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法学院2012级学生傅程榆说。

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叶静漪说,邹碧华以公心定方位、以宗旨指方向,不忘未名湖畔经世致用、造福一方的初心,不忘鲜红党旗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誓言,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是北大学子的杰出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