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条例获表决通过 殷一璀主持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26.12.2014  09:00

  昨天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旅游条例》的决定,该决定将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张建晨所作关于修改《上海市旅游条例》决定(草案)的修改情况报告,并表决通过了该决定。据介绍,为规范景区(点)门票的价格管理,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条例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景区(点),应当严格控制门票价格上涨;拟收费或者提高门票价格的,应当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并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程序确定或者调整门票价格。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决定任命吴偕林为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院长、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免去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任命黎淑兰、璩富荣为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任命陆建强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长、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免去其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任命谈信友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其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任命高孝义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苏华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职务。

  殷一璀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院长、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吴偕林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长、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陆建强颁发任命书,赠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关于罢免冯军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并表决通过了有关决议,决定罢免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殷一璀说,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上海市旅游条例》,在旅游公共服务、旅游购物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促进本市旅游业健康发展,更好推动上海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旅游生活和文化的需求。

  殷一璀指出,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人事任免事项,这是支持和促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为三大司法机关依法开展工作提供法制保障的实际步骤。希望被任命的三大司法机关的有关人员,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坚持依法履职,公正高效审理各类行政、知识产权纠纷等案件,依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殷一璀强调,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继续关注本市司法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明年常委会会议还将听取和审议本市司法改革试点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支持和推动"两院"进一步完善改革方案,确保改革试点的顺利推进。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燕群、姜斯宪、蔡达峰、郑惠强出席会议。副市长赵雯,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等列席会议。

  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