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铁迪:慈善不仅是道德善举也是一种社会责任

10.03.2016  10:17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首任理事长陈铁迪说,慈善立法是我们期盼已久的大事。相信慈善事业在法治化的轨道上发展,定能为国为民作出更大的贡献。

  这位在慈善领域耕耘20多年、不断播撒爱心种子的老人,在10年前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交了关于“加快制订慈善事业促进法迫在眉睫”的议案。这些内容,也基本纳入了慈善法草案。

  上海是全国最早探索实践慈善事业专业化、法治化、社会化道路的地区之一。查阅《解放日报》可见,1994年4月29日,时任上海市政协主席、市慈善基金会筹委会主任的陈铁迪发表了电视讲话,她说,“上海不仅要有繁荣的经济,还应有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它能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人向隅,举座不欢。“当我们享受改革开放成果的时候,我们不能忘记社会上的困难者,我们应该以自己的行动去帮助他们摆脱困境,用我们的爱去抚慰他们的心灵。这不仅是道德上的善举,也是一种社会责任。

  20多年来,市慈善基金会不断完善章程、细则,创新慈善公益的方式方法。在基金会成立第二年推出的“蓝天下的至爱——新年慈善系列活动”,已成为这座城市的公益品牌。这项活动也开启了万人新年募捐的先例,上海历届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都曾带头进行爱心捐赠。

  随着公众对慈善事业认识、理解的不断深入,有越来越多公益组织如雨后春笋般脱颖而出,也遭遇到“成长中的烦恼”。

  陈铁迪担任全国人大代表期间,不断呼吁要加快制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相关法律,出台有关慈善募捐的税收优惠政策,让慈善事业发展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政府要加快职能转变,让慈善机构等公益性社会团体承担起政府职能转变后分离出的一些社会公共事务和责任。

  陈铁迪曾向记者讲述她所接触到的慈善爱心人士,有一对民营企业家夫妇,每年都要捐出1000万元帮助困难群体,即使是在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时,也不爽约。这对夫妇说,我们积累的财富是社会给予的,自然要回报社会。还有一位普通的上海老人,每月退休工资不过600元。但他每月汇给市慈善基金会用于帮助困难人士的200元善款从来没有迟到过。

  这更让她感受到,慈善事业发展空间广阔,尤显加快慈善事业的立法进程的重要性。她认为,要努力培育慈善组织的公信力,逐步建立起包括独立第三方评估、行业自律、媒体监督、捐赠人和公众监督的社会监督体系,让捐赠人捐得安心、放心,对此最坚实的支撑,便是慈善立法。

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