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07.02.2018  22:18
各区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 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