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工会就是这么有担当”——上海虹口工会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的故事

27.06.2016  22:47

  “工会改革,重点聚焦工会依法维权的主业主责。”这是上海工会改革的重点,也是上海虹口工会一贯坚持的。上海虹口工会采用“1+3+8”工作架构与“专职+兼职+志愿者”服务模式相结合的方式,重塑工会法律援助服务体系。

  做实“1”,就是将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建设成为法律援助工作枢纽平台,开设法律援助专窗受理职工法律援助申请;

  做优“3”,则是让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法院、中版蓝桥园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发挥直接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代理仲裁诉讼,拓展法律援助工作等功能;

  做强“8”,即是8个街道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实体化运行,落实劳动关系指导员、专职法律援助工作者、公益律师团队等工作力量到位,明确工作规范,持续拓展法律援助服务内容和形式。

  “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新服务体系运转,虹口工会把法律援助“零门槛”送到职工身边,在一个个维权案件中,尽显工会依法履职的风骨,尽显“咱工会就是这么有担当”!

  为哺乳期女职工维权不含糊

  司马女士自2006年10月入职上海一家人力资源公司,双方签订至2016年1月31日止的劳动合同,并经该人力资源公司派遣至上海另一家公司担任业务员,每月税后工资4400元。这家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无故将尚在哺乳期的司马女士退回人力资源公司,之后人力资源公司又无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司马女士认为上述两家公司的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于2016年2月17日向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起仲裁,要求两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虹口区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了解信息后,第一时间为司马女士提供了法律援助,参与调解和代理仲裁诉讼。3月2日,在工会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组织下双方进行了裁前调解。在调解中,两家公司相互推诿,并称对司马女士处于哺乳期内不知情,均不愿承担责任,最终调解未成。3月7日,案件进入仲裁审理程序,由区总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师代理司马女士参与庭审,审理中再次调解仍未成功。3月30日,仲裁委做出裁决,认定上述两家公司均应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裁决两公司共同支付司马女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共计6万余元。

  启动欠薪保障给员工吃下定心丸

  上海小梁园年代秀餐饮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曾是沪上一家著名的餐饮连锁店。2016年3月1日,其公司第二分公司四川北路店35名员工上班时发现公司已关闭,法定代表人逃匿。

  3月4日,35名员工到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2016年1、2两个月的工资等共计20余万元。虹口区总、区人社局等部门立即启动群体性劳动人事争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当天,区仲裁院按照“快审、快调、快裁、快结”的原则,开通维权绿色通道受理此案,并安排骨干力量办理此案。同时,区总当天指派工会法律援助律师介入,为员工免费提供法律援助。经仲裁审理后,仲裁院于3月30日裁决公司支付35名员工拖欠工资212977.18元。

  虽然裁决胜诉,但是因公司关闭,老板失联,职工担心拿不到欠款。针对这种情况,区总与仲裁院等部门经过沟通协调,推动政府启动欠薪保障金进行垫付,让原本愤怒、彷徨的劳动者吃下“定心丸”。

  目前,本案已进入法院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将联系虹口区劳动监察等部门,预计近日欠薪保障金将支付至员工账户。

  公司倒闭员工盼到“娘家人

  成立于2014年3月10日的上海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经营理财产品、投资咨询、P2P投融资等业务的公司,2016年上半年因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但大部分员工并不知情,上班时才发现老板卷款潜逃,公司关门。瞬间失业的15名员工为追讨工资而发愁。

  2016年5月12日,15名员工向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支付4月份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女职工生育津贴补差等。

  虹口区总从仲裁院了解到情况后,第一时间指派工会法律援助律师提供援助。工会律师到场后一方面与劳动者沟通,了解案情;另一方面根据申请仲裁时提交的材料统计劳动关系解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等,做好仲裁代理准备工作。

  记者获悉,因仲裁程序要求,本案将在公告送达后开庭审理,工会法律援助律师届时将积极履行代理人职责,维护职工合法利益。

  据了解,今年1~5月,虹口区总共计参与调处劳动争议案件93件,其中包括群体性劳动争议5件,涉及92人;劳动争议个案纠纷88件。88件劳动争议个案纠纷中,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190365.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