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1万辆国三柴油集装箱运输车辆完成尾气净化装置加装

12.05.2017  14:40

近日,全市近1.1万辆柴油国三排放标准的集装箱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国三集卡)尾气净化装置加装工作已结束,共计加装10963辆(个别因特殊原因无法加装),完成占应加装国三集卡数99.98%,经环保部门对产品质量及运行质量等随机检测结果,均达到质量和运行的产品标准要求。

据市环保部门测算,本市机动车船等流动源的尾气排放仍为PM2.5的主要来源。而柴油集卡发动机功率大,使用强度高,尾气污染物排放多,是本市机动车排放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从颗粒物排放来看,一辆国三柴油货车相当于200余辆小汽车的排放。因此,市政府将国三柴油货车纳入本市高污染机动车治理范畴,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要求,以及《市交通委、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国三柴油集装箱运输车辆加装尾气净化装置补贴操作办法>的通知》和《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做好国三柴油集装箱运输车辆加装尾气净化装置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市自2016年7月1日起开展了对本市国三集卡加装尾气净化装置工作。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全市国三集卡尾气净化装置加装工作已全面完成。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保证本市环保治理举措落到实处,在市交通委的指导下,市运输管理处会同行业协会,总体部署,制定方案、加强宣传,积极协调,平稳、有序地推进工作的实施。

制定方案,加强宣贯,引导集卡企业经营者积极参与加装工作

本市有国三集卡1.1万辆,涉及的集运经营业户达1500余户,针对业态经营业户多、规模小、分布散等特点,市运输管理处与行业协会建立了联合工作小组,多此召开工作例会,讨论、制定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步骤和措施。市运输管理处通过技术招标了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产品供应商。同时在7、8月,(按管理网络大组)先后召开了10多次专题宣贯大会,宣讲政策和意义,解释工作内容,明确要求责任。除此之外,克服管理人员不足等原因,分组上户解释引导,使企业明确了国三集卡加装尾气净化装置的目的意义,并得到广大企业的支持、配合。

建立平台,方便企业,做好安装过程中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为尽量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运输经营,市运输管理处积极协调产品供应商,根据区域及集卡分布在全市确定落实了12个安装点(后增加到22个),以方便企业就近安装。同时,建立了尾气净化装置安装预约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平台,一是企业可根据经营忙闲,自行选定安装日期、地点以及具体安装的时间段,以减少对企业生产运输经营的影响;二是产品供应商和各安装点根据预约信息,及时做好产品供应及时到位以及安装人员、场地安排,减少车辆(排队)等待现象;三是市运输管理处根据信息汇总情况,也及时掌握安装工作进度及安装质量状况,有的放矢地做好产品供应和安装质量督查和整个工作的推进。在接近年底安装高峰期间,为能给企业提供更便捷、畅通的服务,在原定12个安装点的基础上再增加了10个安装点,同时要求各级运管机构对预约安装平台操作有困难的企业及时提供指导和帮助,让企业及早完成安装工作。鉴于一些因商务开标较晚导致安装滞后的企业,市运输管理处延长了2016年货运车辆的年审时间,不因加装尾气净化装置而影响货运车辆年审。

加强监督,明确责任,积极落实安装后的售后使用跟踪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国三集卡尾气净化装置加装后的正常使用,市运输管理处对产品质量要求、安装质量要求、完成检测要求仍至今后定期保养要求等各环节,明确了企业、供应商和安装点各方的责任,促进服务质量的全面提升。同时,要求行业协会和各级运管机构进一步加强跟踪督查。各级运管机构在受理国三集卡过户办理《道路运输证》或年审时,首先核查尾气净化装置加装和运行情况,未加装(或正常运行)尾气净化装置的国三集卡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不予年审;对外省市驻沪国三集卡未加装尾气净化装置的不予备案,不得驻沪营运。另:目前各产品供应商均在本市设立了产品维修保养点,并已投入了对国三集卡尾气净化装置的维护、保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