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苏浙本月底实施出入境新政 过境免签时间延至144小时

27.01.2016  07:43

  经国务院批准,自1月30日起,在上海各开放口岸以及江苏省南京航空口岸、浙江省杭州航空口岸,将对奥地利、比利时、美国、加拿大等51个国家持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144小时内确定日期、座位前往第三国(地区)联程客票的人员,实行过境免办签证政策。

  过境外国人可选择从上海海、陆、空港口岸或者南京航空口岸、杭州航空口岸任一口岸入境或出境,在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免签停留144小时。

  此次实施的上海、江苏、浙江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是我国第一个跨省级行政区域的过境免签政策。除了过境免签的时间大幅延长外,过境免签适用口岸类型也有增加,由原来单一的空港口岸扩大到上海空港、海港、铁路口岸和江苏南京禄口机场、浙江杭州萧山机场,便于国际旅客选择更加便捷的交通运输工具过境中转。而且,过境免签人员的停留区域范围也有扩大,将对长三角区域科技创新人才流动,长三角区域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为保持政策的统一性,此次实行144小时免办签证政策的国家名单仍按已实行72小时过境免办签证政策口岸适用的51个国家范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