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被投诉遭辞退 法院认定证据不足维护劳动者利益

24.12.2015  11:46

一名涉嫌拒载的出租车司机,经乘客投诉、媒体报道后,公司二话不说就将他开除。结局似乎大快人心,可是,这样真的好吗?当这名的哥起诉到浦东法院后,法院查明,公司未查清事情原委即作出开除决定,显得有些“任性”,随后的判决,维护了一名劳动者应有的正当权益。

司机乘客起争执被广播报道

事情发生在2013年5月1日晚上10时30分。对那天的龃龉,乘客李女士和司机洪师傅有着不同的描述。5月5日上海东广新闻台“东方传呼”播出的节目,采访的是李女士。

李女士说,那天晚上,她带着孩子在市儿童医院就诊后准备回家,老母亲抱着孩子在医院急诊门口等候,她到大门口拦车。一辆出租车停下后,李女士请司机到急诊门口接人,但司机拒绝,而且态度蛮横。

这名司机就是洪师傅。由于李女士坚持不下车,司机索性停车抽烟,还指着她的鼻子说不开了。僵持中司机报了警。

李女士讲,警察也劝说司机进去接一下,但司机仍然拒绝。当天晚上,李女士就打电话到出租公司投诉。

可是,洪师傅说自己没有拒载,当时是因为乘客提出无理要求。洪师傅说,那天晚上他送客到北京西路上海市儿童医院弄口西侧,一名女乘客拉开前门上了车,要求他倒车进弄口里的医院接人,“我告诉她这个地方倒车挺危险的,而且在医院门口倒车属于违章行为。

洪师傅说,旁边路人也劝这名女乘客,女乘客不听劝,并一直说自己拒载。

警察来之前,乘客还想一走了之,洪师傅让她不要走。警察认可洪师傅关于该处倒车违章的说法,但表示可以在其指挥下倒进医院,由于洪师傅不同意,警察于是劝女乘客另外拦车离开。

的哥拿到8.7万元赔偿金

出租车公司认为洪师傅行为属于拒载,导致乘客向新闻节目投诉,严重影响公司品牌形象,根据《营运服务管理若干规定》和《承包合同》有关规定,将洪师傅予以开除。

洪师傅认为,当晚拒绝乘客的不当要求并无不妥,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明显违法,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19.2万元,返还已缴违约金5000元。

被告向法庭出示了劳动仲裁庭审笔录,其中有李女士关于事发经过的陈述。

原告指出,李女士的陈述与事实不符,而且这份材料是原告提出仲裁后,公司让她补写的。被告也确认,正常情况下,实际停车点确实不允许倒车进入医院。

法院最后根据上海市出租汽车行业集体合同的规定、原告当年的社会保险费缴纳基数及原告的工作年限核算,判决被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7万余元。

判决后,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审判决。

法官说法

  平等保护公司与劳动者正当权利

本案主审法官指出,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最为严厉的处分,在作出决定前,应注意解除行为合法有据,保护每一位劳动者的正当权益。

解除合同,意味着劳动者失去工作,尤其是本案中洪师傅已年逾50,再次就业的机会相对较少。按照程序,出租车公司接到投诉后,理应核实相关情况,慎重处理,而不应仅凭乘客的一面之词就草率作出决定。”浦东法院民一庭庭长俞波说,“对公司和劳动者的正当权利,法院都将予以平等保护。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