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辞职借高利贷养家 抢不回借条起杀心被判刑

07.09.2015  22:35

  事业刚有起色的万晨在一次晋升中不幸落败,辞职后为支付家庭开销,于是借起高利贷,怎奈无法还钱后被多次逼债。在走投无路后萌生抢回借条的想法,在抢回无果后又持刀杀人,中途因对方求饶动了恻隐之心放弃杀念,未酿死亡悲剧。最终,万晨因故意杀人罪(中止)被判有期徒刑2年9个月。

   辞职引来“财政”赤字

  1987年出生的万晨是土生土长的青浦本地人。大学毕业后凭着自己的努力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而且也结识了自己的另一半,夫妻二人感情甚好,恩爱有加,爱情事业可谓双丰收。

  没想到,一次晋升的失利竟改变了他整个人生。因公司打算提拔新人,于是打算给万晨在内的一些年轻人一次晋升的机会,他满怀希望的投入,一路过关斩将,没想到强中自有强中手,他最后竟不幸落败。伤心、失望、落败让他无法再面对老东家,于是提出辞职。以免妻子为此担心,他从开始就选择了隐瞒,没有告之实情。

  可旧工作没有了,新工作没找到,随之而来的就是日常开销问题。在万般无奈之下,他想起了借高利贷这个办法。于是背着家人向出借高利贷的叶某、张某借了几万元。而他,每天照旧接送妻子上下班,为妻子精心准备礼物,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过着貌似平静的生活。妻子也没有察觉到任何异样,对丈夫的一系列举动全然不知。

   高利贷步步紧逼

  期间,万晨其实已经按照约定还了不少钱,可叶某、张某二人一看他老实巴交,决定在这小子身上花些心思多套点钱。贪婪无厌的叶、张二人,先是扣了他的车子不说,还打上了万家房子的主意,于是逼着他写了远高于实际借款的借条,胆小怕事的万晨担心惹祸上身只好乖乖签字。签了字,万晨觉得自己掉进了陷阱,因为他绝对不可能还得上钱。而对方却三番五次打电话口出狂言相逼迫,若不及时还钱,车子、房子要一并收走,并警告万晨小心自己的命。

  一面是苦苦相逼的高利贷,一面是无法还钱的窘境,一面是不知所措的纠结心理,万晨整天坐立不安,胸口像压了块大石头般透不过气,他感觉已经走投无路。看高利贷毕竟不好惹,如果再这样坐以待毙,早晚这条命也得搭进去。于是他决定“先发制人”,当务之急就是把借条抢回来销毁掉。而一旦事情失败,他就一不做二不休,干脆与叶某和张某两人同归于尽。

   抢夺借条不成行凶

  思量之后,在2014年11月20日下午,万晨终于拨通了叶某和张某的电话,通知二人他已筹足了钱,要求叶、张二人开车前来接他。同时,他悄悄地将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和铁榔头放进了双肩包中。

  当日18时,张某开车拉着叶某去接上万晨一同去银行转钱。车内,万晨提出看下借条,可叶、张二人早已是老江湖,异常警觉万晨的一举一动,没有给他任何机会。僵持了20几分钟,万晨一看抢回借条似乎没有任何希望,于是此时的他准备实施杀人计划。当车行驶到一加油站附近时,早有准备万晨一下掏出水果刀,出其不意的连续刺捅坐在右侧的叶某头颈部等处,叶某连滚带爬的逃出车内。随后,万晨转移目标,从后面向张某颈部刺捅,又掏出榔头击打其头部以泄心头之恨。在阵阵哀嚎中,张某苦苦求饶。看着受伤的张某,万晨一下子冷静下来,眼前这条鲜活的生命有着如此强烈的求生欲望,自己没有权利去剥夺。于是,他慢慢地放下了手中的榔头,马上开车将张某送到医院救治,没有酿成悲剧。

  经鉴定,张某的伤势构成轻伤,叶某的伤势构成轻微伤。案发后,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万晨一次性向两被害人支付赔偿款及借款本息共计29万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青浦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万晨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是犯罪中止,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