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输液过敏后全身严重溃烂 诉医院索赔损失

20.05.2015  12:06

  徐女士因急性扁桃体发炎在医院输液后身体严重过敏,全身溃烂。她称医院没有提前做皮试,起诉医院赔偿损失。近日,顺义法院受理了此案。

  徐女士起诉称,2012年11月,她因急性扁桃体发炎去顺义某医院治疗,该医院为其输液抗炎,开了头孢西丁钠。输液10分钟后,她全身发痒出现红斑,后全身溃烂,全身黏膜均糜烂破损,身上无一处完好。

  徐女士称,出现严重过敏的原因是医院未对其做皮试。此后一年多,她在全国多家专科医院住院和门诊治疗,现在身上皮肤包括脸部仍有大面积褐色斑。徐女士起诉医院索赔各项损失费6万余元。

  目前,此案正处于医疗过错鉴定与伤残鉴定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