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无牌驾驶玛莎拉蒂 酿车祸损失高达100万元

19.08.2015  16:13

  未携带有效的临时牌号就敢“轻装”上路,豪车夜半疾驰发生车祸,车损高达100万余元。美女车主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被拒,一气之下将其告上法庭。日前,浦东新区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除被告保险公司赔付原告朱小姐2000元交强险外,其余诉求不予支持。

  去年8月13日凌晨4点,朱小姐驾驶玛莎拉蒂GT跑车在重庆中路、长乐路附近不慎与路边护栏发生碰撞,造成该小汽车严重损害,路边的护栏也被撞坏了一大截。保险公司对其豪车定损额度进行了认定,确认不包含发动机损失的车损价格为100余万元,但却拒绝对此做出赔偿。原来,经过保险公司调查,朱小姐所持的临时车牌生效时间是13日下午14时,而车祸时间是当日凌晨4点。保险公司认为,朱小姐在事故时所持车牌为险后签发,根据保险条款中免责条款,对其损失不予赔偿。

  索赔遭拒的朱小姐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诉至浦东新区法院,要求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因车辆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她诉称,临时牌照签发的时间到几时几分自己并不知晓,事发当时自己持有的临时车牌是有效的;原告已为涉案轿车投保了商业保险,其中对机动车损车险、保险期间都做了约定,投保时车辆既无上牌也无行驶证,被告对该事实明知;而且保险公司并未就“免责条款”向其进行提示和说明,应属无效条款。

  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临时牌照只有交通管理部门合法发放并实际领取后才能认定为已经实际取得,故认定原告在事故发生时未持有合法的临时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