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确保司法公正

29.12.2015  19:14
   

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是国家司法体制建设的一项顶层设计,2014年12月28日,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检察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三分院正式成立。特殊案件如何跨行政区划办理?是否能真正为老百姓带来公平正义?

      上海市检三分院跨行政区划管辖的案件分为特殊刑事案件和民事行政监督的特殊案件两类,中央确定了八类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特殊案件管辖,包括跨地区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涉及大交通、海关走私的案件,以及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资源保护等案件,目前办理的案件中已涉及七类,占87.5%。

      上海市检三分院检察长陆建强表示:“在涉及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案件时,有些地方可能出于自身利益,对司法造成一些干预,导致执法不公。把这些案件规定在特殊检察院办理、特殊法院审理,既有利于确保司法公正,又有利于执法标准的统一。

      2013年8月至2015年3月,山内、重石(均系日本国人)等人,在中国境内非法销售来自日本疫区的牛肉并从中牟利,经预谋后安排杨某某等人先后多批次将日本牛肉非法进口至中国境内并空运至上海市,而后分别交由被告人寺田、徐某某等人进行非法销售,总计销售金额达3600万余元。

      经调查,该案涉及跨越5国的走私运输,其上游属于走私案,下游则属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件。如果按照以往的刑事司法管辖来分,会被划成多个案子审查起诉,如今,集中审理提高了效率,在量刑方面也更加统一。

      重大职务犯罪也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2010年初至2015年2月,犯罪嫌疑人郭某在先后担任原铁道部人事司领导干部二处处长、人才办副主任,中国铁路总公司人事部副主任(党组组织部副部长)期间,利用其负责组织人事管理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安排高考学生进入相关高校就读,催办他人进京落户,并多次安排高校毕业生进入铁路单位工作,先后12次收受请托人员送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03万元、美元2万元和“浪琴”牌手表一块。

      据了解,按照以往办案经验,此类典型的跨地区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由于嫌疑人身份特殊,往往较易受到地方干扰,调查推进难度较大。这个重大职务犯罪案顺利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与检察系统推进跨行政划改革密不可分。

      “作为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我们和地方政府及铁路系统没有直接关联,在办理这个案件中,能不受种种干扰,更能确保办案的公平公正。”上海市检三分院副检察长谈信友表示。

      此外,法律监督也是检察职能的重要体现。罗某某铁路人身损害赔偿提请抗诉案是三分院首例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也是首例跨行政区划民事提抗案件。当事人罗某某系安徽合肥一出租车驾驶员,2012年2月20日上午10时许,其在经过罗岗线路所至合肥东站间一无人看守道口附近时,与行驶的合肥铁路枢纽罗东I线51713次机车发生严重交通事故,造成三名乘客严重受伤,一名乘客死亡。罗某某认为,上海铁路局布置机车信号信息码区段不合理,存在明显过错,故提起诉讼,要求上海铁路局进行赔偿。合肥铁路运输法院一审认定上海铁路局不存在过错,二审、再审均维持原判,罗某某遂向三分院申请监督。

      上海市检三分院在办理该案中,对案件的证据严格审查,仔细调查核实,多次至事故道口进行实地调查,发现了该案在事实认定上存在问题。经过检委会讨论,三分院就该案提请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抗诉。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大检察官陈旭表示,司法规律告诉我们,地方化和行政化是妨碍司法公正的障碍之一。确保审判权、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合理配置司法资源,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显得尤为必要。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这是在“一府两院”制的基础上,突出司法机关的独立性质和中立地位,确保司法公正诸多改革探索中的关键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