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蜂莲花超市被曝售卖发霉面包 营业员:可以吃

01.08.2015  13:11

周先生拍到的疑似有问题的面包

  “确实太气人。”周先生说,自己7月30日下午两三点的时候去卜蜂莲花超市购物,正好和邹姓母女一起买面包,却在三辉麦风牌面包货架上发现一个疑似发黑发霉的面包。周先生说,“那批面包是7月9日的,保质期40天,是还没过期。”当时邹妈妈就质问营业员为什么超市销售变质面包,营业员却告诉她,只要没过保质期的面包都可以吃。

  三人当场就准备拍照,超市工作人员立马阻拦,“幸好我动作快,拍下来两张。”周先生说,拍照后,超市马上就把那个面包收了起来。记者随后联系到邹姓母女,她们也给出了一样的说法。

   超市负责人不回应

  为了求证这件事,记者在卜蜂莲花超市看到,三辉麦风面包在货架上剩余不多,生产日期基本都是7月8日和9日,没有发现发黑发霉面包。记者询问正在货架整理面包的营业员,昨天是否遇到和顾客因为疑似发黑发霉面包起争执,营业员承认了这件事,并告诉记者面包中的黑色不明物体应该是机器包装时弄上去的,不是发霉。

  随后,记者准备拍下现场图,立马引来工作人员阻拦。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超市有规定,卖场不准拍照,营业员说的话也不算数。随后,记者见到了超市的负责人黄健。黄健说,他们对此事不知情,也没有权力回应,即使要回应,记者也必须找超市总部的宣传人员。

   食药监局:

   如查证属实将处以两千到五万罚款

  沙坪坝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这种情况,如果查证属实,将会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根据销售商品货值大小,予以两千到五万的处罚。该工作人员建议,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可以拨打沙区食药监局投诉电话61702088投诉,食药监局将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安排工作人员检查核实。

   律师:

   可要求十倍赔偿金

  重庆锋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雍告诉记者,如果消费者购买了变质面包,根据《食品安全法》第96条的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销售者或者生产者要求支付10倍的赔偿金。

  重庆晚报记者 罗渝 图片由周先生提供

  “我在卜蜂莲花遇到变黑发霉面包。”昨日,重庆晚报记者接到沙坪坝读者周先生投诉。他告诉记者,7月30日在沙坪坝三峡广场步行街卜蜂莲花超市购物时,遇到疑似变黑发霉的面包,询问营业员却被告知没过保质期就可以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