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伪造交通事故14起 汽修厂老板涉保险诈骗罪获刑

25.09.2016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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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汽车修理厂期间,杨某利用其名下及其他客户的车辆,伙同张某伪造交通事故,多次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理赔金,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内伪造事故竟多达14起,金山区检察院以保险诈骗罪依法对杨、张二人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判处张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多起理赔事故现疑点

  今年2月,金山警方接到保险公司理赔部的报案线索:在短期内多起交通事故理赔的涉及人员中,均出现了杨某、张某的名字。

  更令人诧异的是,这多起交通事故中,车牌号为晋X、陕X、沪X的车辆是拼凑的,并非同一辆。事故也很轻微,多为刮擦。并且在多起事故中,杨某一般都要承担主要或以上责任。

  这是巧合还是故意为之?疑点再次上升,结合前期证据,会不会是骗保?面对这重重的疑点,警方立即开展侦查工作。很快发现,汽修厂老板杨某伙同职员张某通过伪造机动车刮擦痕迹,伪造交通事故现场,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的事实。随后,侦查员立即赶赴位于本市共和新路的某汽修厂将杨、张二人传唤至金山公安分局。

  “有些客户来到汽修厂修车,虽然没有发生过事故,为了不支付修理费,还是希望走保险。”据杨某交代,为牟利他们通常主动承揽过来,向客户表示只要提交身份证、保险用的银行卡等相关材料,让他们想办法处理修车和理赔的事情就行。

  而他们口中的“想办法”,其实就是故意伪造交通事故。通常,张某会把客户的车开到修理厂门口,由杨某把另外一辆“道具车”开过来,然后将两个车故意碰擦一下,伪造成交通事故。所谓“道具车”,由杨某其名下晋X、沪X、陕X及其他客户的车辆充当。

  制造交通事故的过程一般由杨某、张某一起操作,开车刮擦主要由杨某来操作,张某会在旁边围观制造事故的轻重程度,以便提醒擦得重一点或者轻一点。随后,他们就联系保险公司定损。

  “为了能够自行处理、快速处理,我们伪造的交通事故,都是很小的事故,不需要交警出警的。安排两车刮擦之后,马上开到保险理赔中心进行定损理赔,一般理赔金额在2000元左右,很快就会批下来,用来支付维修费。由于维修费往往低于理赔款,我们还能额外赚点钱。”杨某交代道。由于一般车损事故可以用快速处理办法,这给了不法之徒可趁之机。

  犯保险诈骗罪获刑罚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2015年1月自2016年3月,犯罪嫌疑人杨某伙同张某,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故意制造两车相擦事故的方法,造成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共计14起,骗取理赔金额共计人民币33,680元。其中,犯罪嫌疑人张某直接参与的案件共计7起,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7,730元。

  近日,金山区检察院依法对杨某、张某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杨、张二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串通机动车辆投保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多次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应当以保险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终,金山法院认同了该罪名指控,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判处张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办案检察官指出,车险骗保事件居高不下,希望有关单位加强对车险理赔主体的身份审核,审查维修发票的真实性,加大事前控制力度。另一方面,检察官也提醒一些别有用心,妄图钻法律空子的人员,对于故意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赔款的行为,一旦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莫铤而走险,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