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异地购烟赚取差价被判处获刑9个月缓刑1年

30.11.2014  12:55

  王某私自从天津市购进卷烟准备到北京进行销售,欲从中赚取差价,后被查获归案。记者近日获悉,王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通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不同省市之间,烟草部门对于同品牌、同种类的卷烟定价不同,在天津经营一家小吃店的王某正是利用了这一差异,低价购进高价售出从中赚取差价。今年5月,王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及《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情况下,从天津市购买800余条卷烟准备运输到北京进行销售。王某明知其行为违法,故在天津购买完卷烟之后等到傍晚之后才开车赶赴北京,但车行至通州区应寺治安检查站时还是被检查人员查获,当场起获各类卷烟800余条。经北京市烟草质量监督检查站鉴定和北京市烟草专卖局价格认定,起获卷烟全部为真品卷烟,价值人民币757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