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一男子为讨赌资挟持6月大女婴 被判三年半

03.12.2015  12:54

  为了讨要赌资,季某闯入郑某家,手持尖刀挟持了郑某6个月大的女儿。近日,宝山检察院对季某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决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事发今年8月5日晚6点左右,季某持刀进入郑某家时,只有郑某的父母及郑某6个月大的女儿在家。季某先让郑某父亲打电话叫郑某回来。而当郑某回家后,季某突然从站在一旁的郑某母亲手中抢走了6个月大的婴儿,并将尖刀放在孩子脖子上。此时情绪激动的季某根本不听对方放掉小孩的哀求,执意要求对方偿还自己输掉的钱。郑某试着走过来劝季某放开小孩时,季某挥刀,在此过程中将郑某脖子划伤。

  民警到场后,要求季某放下刀,但季某仍不听劝阻。在一旁的孩子母亲试着塞了3300元到季某口袋内,季某这才松手把孩子还给孩子母亲。

  原来季某系一家棋牌室的老板,一次郑某夫妇去棋牌室和季某打牌,季某输了17000元。季某便怀疑郑某夫妇在诈赌,遂至郑某家讨要自己输掉的钱。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季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应当以绑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