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贵宝委员建议:短命建筑应问责追责

13.03.2015  10:30

  “花毕生积蓄买一栋有70年产权的房子却只能住30多年。目前,我国建筑在‘幼年’或‘青壮年’即‘早逝’的短命现象突出,严重影响百姓的幸福感。”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宁夏区委会主委孙贵宝建议,以严苛的监督问责制度遏制建筑“短命”。

  孙贵宝说,应多措并举延长我国建筑物寿命,以“可持续发展”作为定义好建筑的标准。其中,建立严苛的监督和问责机制至关重要,政府权威部门应监管与评估建筑质量与寿命,开发商卖房找政府指定的第三方做责任担保,房产商要买建筑质量与寿命保险,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不到法定寿命最终应按规定做担保赔偿。

  同时,所有建筑工程都施行终身追责,设计者和建设者要确保建筑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