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司法局认真贯彻关于全面加强城市基层党建有关精神

18.09.2017  10:52

普陀区司法局根据全面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立足工作实际,提出“三个主动”的贯彻措施全面加强城市基层党建有关精神。主要举措体现在:主动融入,促进行业党建与区域党建互补互促 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坚持党建引领,着重培育以整合法律人才资源、发挥法律专业优势、提供优质法律保障为特点的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努力形成“党建+法律”的司法行政系统党建亮点。

主动对接基层需求,融入街镇、居村两级区域化党建。以法律服务行业党建专业优势和人才优势为引导,服务保障旧城改造、“五违四必”整治、市场关闭等城市建设重大工程项目,结合落实区委“六大顾问进社区”工作,探索运用需求清单+项目清单,深化居村委法律顾问,进一步满足基层群众法律需求、服务社区依法治理。

积极依托基层党建领域多样、服务资源丰富、信息渠道多元的优势,推动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完善项目分类、细化专业分工、拓展服务载体,进一步为基层提供优质、精准的法律服务保障,努力实现提升行业党建与促进区域化党建之间的优势互补、功能互促。

主动作为,推进基层自治共治与依法治理

坚持党建引领,以服务基层为工作定位,致力于为经济转型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支撑、为社会转型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保障、为城区转型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围绕法治普陀建设,着重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充分调动公证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主体积极性,完善依法治区联络员、观察员、指导员“三大员”工作机制,打造阵地、作品、活动、媒介“四位一体”法宣格局,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文化。

强化法律服务保障。整合法律服务专业优势与资源,全力服务保障桃浦智创发展、普陀并购金融区建设,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完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机制,推动人民调解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提升人民调解在基层矛盾排摸化解和专业纠纷调处领域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拓展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深化公证与诉讼对接机制,在家事纠纷领域前置公证程序参与诉前调解,优化资源配置,减少群众讼累。探索法律援助参与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扩大刑事辩护法律援助覆盖面,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主动加压,提升系统党建团建工作水平

以全面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为带动,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规范和提升系统党建水平。深化“两新”组织“两个覆盖”。积极运用清单制管理,完善局系统基层党组织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清单、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清单和党支部书记履职清单“三份清单”设置,立足党支部主体作用,发挥支部书记核心力,从组织、制度、思想、作风等方面夯实党建基础,推进“支部亮牌”,增强党员责任意识与党性观念。加强党建资源整合,以规模较大、基础较好的党支部为基点,带动周边党支部,探索开放式学习教育,推动资源共享、组织联建、党员互促。以党建课题、党建项目和党建案例为抓手,通过认领实施、指导帮扶、考核评估,促进党组织个体提升,指导培育“一支部一特色”。

积极发挥群团组织组织作用,筹建局团委,党建带团建,开展志愿服务、精神文明创建、评优推优等,落实激励关怀,增强党组织感召力和党员队伍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