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心小偷“挑三拣四” 终落法网获徒刑

12.01.2016  18:31
   

2015年7月23日晚凌晨,宝山区大场派出所民警带领社保队员巡逻至沪太支路沿线时发现一名可疑男子正在摆弄一辆白色折叠自行车,遂上前对其盘查,经询问,该男子承认该车系从场中路某杂货店门口盗窃得来。后民警至上述作案地点寻找车主,发现此处停放了一辆无人认领的绿色山地车,经再次询问该男子,其承认了该车也是其从场中路另一处盗窃所得。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原来该男子名王建,这日凌晨,他独自一人走至场中路3595号一弄堂处,看见里面停了一辆绿色山地自行车,未上锁,也无人看守,于是动起了歪念,看四下无人,就将该车骑走。骑至场中路一家杂货店门口又看到一辆白色折叠自行车也没有上锁,并且看起来比他刚刚偷来的这辆绿色山地车更好。王建权衡了一下,便将绿色山地车停放在杂货店门口,将白色折叠自行车骑走。王建骑至沪太支路、守仁桥街路口时车子坐垫松掉了,在其下车摆弄时,民警见其形迹可疑便上前盘问,接下来便发生了上述一幕。

日前,宝山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王建依法提起公诉。检察机关经侦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王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其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检察官说案: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将这个“挑三拣四”的贪心小偷收入法网。检察官提醒,近日年关将近,偷窃案件频频发生,市民路边停放车辆切记上锁,身边财物注意保管,勿让小偷有可乘之机。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