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处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思路

24.06.2015  13:05

  质量管理处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思路

  一、加快构建全社会质量治理机制

  (一)加强全市质量议事协调能力

  组织召开了市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会议和第六次全体会议。第六次全体会议通报了2013年全市质量工作总体情况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并对2014年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市政府吴建融副秘书长出席会议并讲话。编制下发了《贯彻落实〈上海市质量发展规划〉2014年行动计划》。召开市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发展工作提升本市质量竞争力若干问题的决定》,提交市政府批准发布

  (二)做好省级政府质量考核工作

  牵头协调市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完成2013-2014年度市政府质量工作自评,并上报国家质检总局。8月21日-23日,接受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陈钢、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吴文学带领的国务院第2考核组对上海2013至2014年度质量工作的实地考核。市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副市长时光辉,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吴建融,市质监局局长黄小路陪同考核组实地考核。考核组对上海质量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三)推进行业质量工作

  组织召开了上海市行业质量工作促进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行业质量工作促进会议事规则》。完成了秘书长单位的换届,由上海市商业联合会接替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担任秘书长单位。组织促进会成员单位围绕质量管理、标准化、质量信用等工作开展了考察调研、专题研讨系列活动。指导行业协会编制了《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加强行业自律。

  (四)推进质量强区工作

  报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开展质量强区活动的指导意见》,并发布了《区县政府质量工作绩效评价指南》地方标准。首次启动区县政府质量考核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区县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关于组建2013-2014年度区县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组的通知》,组织开展了文审、实地核查等工作。组织对松江区、虹口区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进行了预验收,并推荐其申请国家质检总局正式验收。指导普陀区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

  (五)营造社会质量氛围

  下发《关于开展2014年上海“质量月”活动的通知》,以“打造质量高地,实现三个转变”为主题,部署开展“质量月”活动,发动市行业质量工作促进会及相关行业协会、上海汽车、上海电气等一批骨干企业开展各类专题活动。举办了苏浙皖赣沪四省一市“质量月”联合活动,举办了“十大最有用质量习惯发布暨2014年上海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等18大项的主要活动。“十个最有用的质量习惯”征集和评选活动,从今年4月开始,活动历经市民征集、专家评审、网络投票等三个阶段,超过12万人次参与,最终征集到的18000余条质量习惯。集中开展了9.15中国质量(北京)大会“五个一”系列宣贯活动。

  二、加快推动实施各项质量发展工程

  (一)继续推进质量激励工程

  经2013年度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第二次审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媒体公示,市政府审定同意后,在7月和8月分别开展了质量金奖和市长质量奖的颁奖仪式。广泛发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公共服务业及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各个领域中24家组织和4名个人申报上海市政府质量奖,并按照《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程序,组织开展了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继续新一轮“二千一百”工程,组织开展质量奖申报相关培训和2014年度上海市政府质量奖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标准培训,共有250多家企业的300多名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探索开展获奖企业经验分享质量大讲堂活动,组织开展针对服务业企业的质量管理培训,共有100多家企业的150余人参加培训。以历届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为主体,收集历年获奖组织相关材料和主要指标数据,探索建立质量标杆对比数据库,推动企业开展质量对标提升活动。

  (二)深入开展质量教育活动

  进一步落实《上海市质量发展规划(2012-2020年)》和《上海市质量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质量教育工程目标,举办了全民质量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向部分区县、行业和企业赠送了全民质量教育系列图书,并发起质量宣誓。在广大企业中开展“首席质量官”培训,共举办6期,培训近500人。编制出版了《蓝领质量素质提升》、《首席质量官必修》和《探索质量基因-青少年质量教育》等质量教育教材。联合西藏自治区质监局、市教委成功举办了沪渝藏青少年手拉手质量夏令营活动。创建市级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4家。

  (三)加强质量数据研究

  推进质量数据中心建设。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继续做好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了 2014年度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工作。开展了2013年度质量状况分析工作,组织编写《2013年度上海市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开展2014年度上海市10个行业的服务质量测评工作。至指导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率先开展质量数据综合应用试点,发布了物流、服务质量指数,会同市旅游局相关部门发布旅游服务质量指数,在旅游领域先期试点逐步建立健全服务行业的质量综合评价机制。

  (四)继续完善质量信用建设

  编制印发了局规范性文件《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印发《关于加快上海质量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完善质量信用制度建设。组织召开市质量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回顾总结了近年来本市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果。对接上海市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和国家质检总局质量信用信息档案数据库,推进“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查询与服务系统”平台建设。启动《企业质量信用分级评价准则第2部分:服务类企业》地方标准的编制工作,并在商业零售、工程设备监理等行业和自贸区等领域质量信用评价进行应用试点。推动市设备监理行业开展了机构和人员质量信用管理试点工作。开展了《质量信用评价系统与政府激励应用》的课题研究,并获得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秀成果三等奖。

  (五)全面推进自主品牌培育

  组织在12大产品类行业和13大服务类行业开展上海名牌推荐。强化食品行业的质量信用评价的要求和餐饮行业的社会责任要求。在张江高科技园区(信息和生物医药产业)和市北高新园区(质量服务产业)开展上海名牌明日之星推荐活动。与市旅游局共同支持日喀则地区创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开展了苏浙皖赣沪名牌50佳表彰活动。按照《上海市加快自主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完成2014年度部分申报项目的部门初审以及部分在建项目的验收。在上海名牌推荐工作实施20周年之际,完成上海名牌20年发展报告和组织开展上海名牌20周年发展论坛,并推荐64项品牌产品、31项品牌服务项目为 “上海名牌辉煌之星”,50位来自各个领域的优秀品牌工作者为“上海名牌战略实施20年有影响50人”。根据《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4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发动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上报评价爱数据。探索构建了上海地区品牌价值测算模型。转发《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并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上海市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

  (六)创新发布质量改进计划

  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建管委、市环保局、市国资委、市旅游局、总工会、团市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上海市质量改进两年行动计划(2014-2015)年》,坚持企业主体、行业引导、政府促进、社会共推的原则,鼓励企业促进质量技术创新,推动质量管理提升,开展质量比对活动。联合市经济信息化委共同开展2013年度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攻关项目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共有59个项目申报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攻关成果。这些项目为申报企业共新增销售额63.52亿元,新增利润13.57亿元,节能降耗0.94亿元,节汇创汇1.76亿美元。

  三、推动落实企业质量责任

  (一)进一步规范设备监理市场

  细化落实《上海市设备监理管理办法》各项要求,制定印发了局规范性文件《上海市设备监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根据《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和《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为做好本市设备监理单位乙级资格核准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设备监理单位乙级资格核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受理、评审和发证的程序,并大幅压缩了行政许可时间,不再向申请企业收费。截止目前为止已核准4批28家企业的设备监理单位乙级资格,并免收专家评审费129万元。

  (二)进一步推动缺陷产品召回管理

  共接收企业主动召回报告21次,其中汽车召回13次,召回数量530,295辆;儿童玩具3次,召回数量116件;家用电器1次,召回数量9725个;其他产品3次,召回数量559件。对去年影响较大的上海大众因DSG缺陷召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确认召回完成率超过90%,配合质检总局执法司对宜家儿童灯具产品进行缺陷调查,并约谈宜家公司对其1089482件儿童灯具产品扩大召回范围、延长召回时间。根据质检总局儿童玩具国家监督抽查和购样检验结果,责令赛明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召回存在标识缺陷的儿童自行车产品173台,启动了对上海凤凰车件有限公司生产的儿童自行车、上海富领文化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儿童滑板车各一批次产品的缺陷调查。

  (三)创新产品伤害监测工作

  会同市疾控中心和虹口、普陀2区质监、卫生部门加快推进本市医疗机构产品伤害监测系统建设。制定下发了《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部分区县开展社区产品伤害和缺陷信息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在本市8个区县的9个社区试点推进社区产品伤害和缺陷信息监测工作,获得国家质检总局的高度认可。

  (四)强化质量发展立法研究

  按照局科技立项(软课题)工作要求,完成《质量发展地方立法研究》报告立项。在全国率先启动质量发展领域地方性法规研究,进一步界定政府、企业、行业、社会、消费者在质量发展中的权责,构建起全社会质量发展治理机制。继续深入开展上海名牌标志保护办法的立法研究。

  四、谋划质量新发展。

  在继续完成各项常规工作的基础上,2015年我处将继续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和《上海市质量发展规划》为主线,重点抓好抓实三方面的工作:

  (一)夯实基础

  1.进一步推进质量发展规划各项任务的落实,并力争将质量发展纳入“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发展工作提升本市质量竞争力若干问题的决定》各项举措的落地,为质量发展工作夯实基础。

  2.进一步完善质量工作体系,强化质量共治,发挥市、区县两级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成立行业质量发展协调组织。研究建立涵盖政府、企业、社会及第三方机构的重大质量问题报告制度。围绕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要求,启动相关课题研究,加强各项质量制度建设。在做好首次区县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工作流程、工作细则。

  3.进一步完善上海市质量状况分析制度,进一步深化质量状况分析的深度和广度,提高质量状况分析报告的决策依据和参考价值,研究编制涵盖区县、行业、企业、社会各方面的专题报告。加快研究构建科学可行公正的质量评价体系。研究成立质量数据中心,强化质量数据资源的整合、利用能力。

  4. 进一步加大在各领域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促进各领域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公共服务业等各个领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推荐工作,鼓励各行各业的优秀组织和个人自愿积极申报,在各行业各领域树立质量标杆。

  5.进一步推动落实《上海市质量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全民质量教育,完善质量教育教材体系,开展各个层次的质量教育师资培训,规范青少年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进一步增强青少年质量教育的参与度和社会实践基地的社会影响力。

  (二)落实责任

  6.落实和健全企业各级质量责任制,落实企业法人质量责任。加强小微企业质量管理建设指导力度。推动国资委等共同开展国有企业质量竞争力考核工作。建成一批星级现场管理示范基地、技术开发或管理研究质量创新基地,形成一批上海名牌孵化基地、卓越绩效模式实践示范基地。

  7.强化企业诚信意识,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质量信用宣传教育。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查询与服务系统”平台建设,提高质量信用信息采集、使用、公开、共享的效率,探索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成果在行业治理、政府奖励等重点领域中的应用。

  8.将对设备监理活动的监督检查制度化、常态化。建立设备监理项目信息通报制度,使各区县质量监管部门及时了解本辖区内设备监理活动开展情况,便于开展监督检查。

  9. 根据本市新能源车迅速发展的实际和《家用汽车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召集生产商、经销商加快开展新能源车三包工作研究。

  (三)加快改革

  10.继续做好《上海市质量促进条例》、《上海名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研究,启动《上海市服务质量条例》立法研究。

  11.完善社区产品伤害监测和缺陷信息收集制度,扩大试点覆盖范围,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建立基于网络的信息报送系统,加强对采集信息的综合分析和利用,及早研判质量安全风险。加强和疾控部门的合作,在部分开展“质量强区”建设工作的区县推进医院住院部采集产品伤害监测信息。

  12.研究制定“上海制造”、“上海服务”等无形资产保护制度,巩固和提高上海质量的市场美誉。

  13.在市工程设备监理行业协会推进企业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试点根据《设备监理单位能力评价准则》等,探索对设备监理单位进行分级评价、信用评价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