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打假工作要点

23.06.2015  19:49

  2015年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

  行政执法打假工作要点

  2015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本市加快全面建设“四个中心”和科创中心、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本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打假工作(以下简称“行政执法工作”)要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市政府的总体要求,继续高举执法打假、保障民生的大旗,依法行政、认真履职、严格执法、创新服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本市生产经营秩序,扎实推进本市国民经济社会和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建设平稳较快发展,努力构建“放、管、治”三位一体的质量提升格局。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国质量(北京)大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坚持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市政府部署要求,切实履行源头执法打假职责,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部署开展专项执法打假行动,进一步深化执法打假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开创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为服务上海经济、融入自贸试验区建设、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总体思路

  2015年本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实现三个提升,推进三个转变,保障两个安全,探索一个体系,即:实现质监体制改革后质量技术监督执法能力的提升,实现移动互联新形势下源头打假治劣能力的提升,实现行政执法大数据分析研判能力的提升,推进行政执法观念的转变,用三个有利于判断执法成效,即“是否有利于产品质量提升,是否有利于促进品牌发展,是否有利于营造鼓励创新的环境”;推进行政执法思路的转变,从重个案办理转变为个案办理与行业规范并重;推进行政执法方式的转变,从就案办案转变为办案与处罚信息应用并重,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探索建立质量技术监督执法责任体系。

  三、主要措施和任务

  (一)深度聚焦自贸试验区,加快执法工作创新

  1. 夯实推进自贸试验区质量技监执法监管工作。融入自贸试验区经济发展的大局,加强自贸试验区行政执法工作研究,指导和协调市质量技监局自贸试验区分局和市质量技监局执法总队驻自贸试验区执法科(队),联合区内各职能部门创新性地推进自贸试验区执法监管工作,探索依据自贸试验区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产品标准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执法,为自贸试验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2.积极推进产品质量申诉自贸试验区企业直通车制度。主动对接自贸试验区企业,持续推进12365自贸试验区咨询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有效地采取多种形式创新服务自贸试验区相关企业。继续推进产品质量申诉自贸试验区企业(电商平台)直通车制度,力争更多的自贸试验区企业加入至企业直通车中来,最大限度地缩短申诉处理周期,最大力度地提升申诉处理效能,以最快速度解决消费者反映的申诉问题。

  (二)适应质监体制调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对区(县)产品质量监管部门执法督查和办案过程指导

  3.加大对各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导督查力度。加大与地方市场监管局沟通与协调力度,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法定职责加强对各区市场监管局质量技监执法打假业务的督查与指导,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地方属地监管职责。

  4.加强重要案件审核办案指导。进一步强化对重要案件的报告报批、审核审查制度和执法办案过程以及外省市质监协查案件的指导与协调,严格执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提高执法办案的总体质量和水平。督促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时,严格执行“三要和三不能”,即“要把法规用准,一丝不能偏;要把铁证做实,一点不能虚;要把程序走全,一步不能错”。

  5.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探索建立质量技术监督执法责任体系。深入贯彻执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伍管理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各项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重点对行政执法重大案件、重要事项报告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健全大要案挂牌督查督办机制、案件协查机制、明查暗访机制、约谈回访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稽查建议书制度以及定期通报制度,严格落实查办案件“五不放过”要求。要深入基层一线,经常性地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调研和指导,为基层稽查执法机构解决实际问题。

  6.强化对市质量技监局执法总队执法办案的指导与协调职责。结合当前执法打假和机构改革新形势,在市质量技监局监督处(执法督查协调处)统一指挥和督导下,充分发挥市质量技监局执法总队执法打假主力军和排头兵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其承担专项执法行动和执行重点工作任务以及重要案件和重点专项的协调能力,进一步发挥其对区、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执法办案的帮扶和指导作用。

  (三)适应新常态发展,围绕健康安全环保相关的重点产品,持续开展专项打假行动,着力服务经济转型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升执法实效性

  7.常态化持续推进“双打”专项行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市双打办安排部署,各区、县产品质量监管部门和市质量技监局执法总队以及市质量技监局自贸试验区分局(以下简称“各单位”)继续推进新一轮“双打”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案值大、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百姓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产品违法行为、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违法行为及无证生产违法行为案件,并认真抓好“双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深入开展重点区域整治,形成多元共治假冒伪劣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

  8.着力打好质检利剑打假攻坚战。在近年来持续开展的质检利剑打假行动基础上,各单位要继续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问题突出的食品相关产品、农资、建材、汽车及其配件、节能减排、儿童用品、家用电器、消防产品、电子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汽柴油、“改装车”等产品,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质检利剑打假行动,重点推进“日用消费品”、“农资产品”、“建材产品”、“汽车整车及发动机”、“汽柴油”等五大质检利剑打假行动。同时,联合公安、工商、经信(节能监察中心)、教育、文广影视(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综治、商务等主管部门,继续开展消防产品执法打假行动、节能减排产品专项执法行动、能效标识联合专项执法检查和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限塑专项执法行动、高校学生用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非法卫星电视专项整治工作、“伪基站”执法打假行动、质量月等季节性、常规性专项执法打假行动。尤其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非法生产加工假冒伪劣生活生产用品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化“摸排线索、查办大案、区域整治、内外联合、新闻宣传”等五项措施,全力打好“质检利剑打假行动”攻坚战。

  9.深入开展互联网领域假冒伪劣专项治理行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线上发现,线索通报、源头追溯,落地查处”的要求,开展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专项治理,以汽车配件、儿童用品、小家电以涉及人身安全的产品为重点,加大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通过对B2C重点网站和网络销售平台的筛查, 发现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线索,及时追溯生产企业源头,严厉查处生产假冒伪劣和无证产品违法行为,加大生产加工源头整治力度。依托“12365”系统建立健全执法打假协作机制,加强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行动。按要求公布电子商务制假售假处罚案件信息,震慑质量违法行为。

  10.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执法。以儿童用品、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机动车辆轮胎、电焊机、消防产品、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装饰装修产品等关系人身健康和安全、质量问题较为突出、消费者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3C强制性认证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和查处未获强制性产品认证进口、出厂、销售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行为,以及假冒、伪造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行为,及时查处获证生产企业在认证生产一致性方面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11.大力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以“打非治违”为重要手段,做好行政处罚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衔接工作,切实加大对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和特种设备事故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无证使用、未经许可维保及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特种设备等严重违法行为,保障特种设备运行安全。

  12.加强民生领域计量执法检查。完善多部门联动机制,强化对集贸市场、餐饮店、超市卖场、加油站、医疗机构、眼镜制配以及民用三表、出租汽车计价器、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器具的计量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法定计量单位专项监督检查。研究完善行政执法与计量抽查的衔接机制。

  13.加强缺陷产品召回与执法联动机制建设。注重法律衔接、密切协同配合,努力构建缺陷产品召回与执法联动工作体系。突出资源整合、强化信息互通,将产品伤害和缺陷信息监测、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执法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努力构建缺陷产品信息联通共享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联合联动,以儿童玩具等产品为抓手,加大产品缺陷调查处置力度,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强化执法制度建设,狠抓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14.夯实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质检系统行风建设“十不准”规定和市政府相关规定要求,全面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改进执法工作作风,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良好的质量技术监督执法形象。

  15.完善执法工作制度建设。指导和督查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加强与商务、公安、检察等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继续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执法联动机制,加大对跨省际间质量违法行为的联办协办和执法打假力度,深化华东地区六省一市稽查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执法快速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全系统产品质量突发性事件应急演练。不断配齐配强执法装备,健全完善执法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提升执法应急能力和水平。

  16.强化质量技监执法业务实务培训。针对机构调整后的各区市场监管局和新组建的郊区县质量技监局执法大队的实际,狠抓岗位调整人员和新进人员执法实务培训,确保各项执法工作继续有条不紊地推进,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现场教学”、“案例点评”等多种形式,邀请全国质检系统执法办案能手和执法骨干,开展全系统执法综合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办案技能和综合素质。同时,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积极选送执法骨干参加各类执法技能培训。进一步推进执法方式转变,不断强化技术手段在执法工作中的运用,大力推进技术执法,努力破解“潜规则”。

  17.认真做好案件信息公开,着力提升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关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有关细则和程序,加强案件信息审核与审查,定期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组织有关处室对各有关单位公开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18.加强执法信息考评与宣传。继续贯彻落实《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信息及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和《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信息工作考核细则》,编发《行政执法信息综合动态》,继续开展全系统执法打假信息阶段性工作考评,定期进行通报。同时,继续加大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大案要案以及执法打假制度建设等与执法打假信息相关的新闻宣传力度,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19.启动新一轮执法系统升级改造任务,不断完善执法信息化系统。以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为试点,研究市质量技监局金质工程执法系统与机构调整后的各区市场监管局权限设置、业务梳理、流程再造、系统优化、数据衔接、信息共享,确保执法综合业务分析系统应用有效。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对执法系统应用和案件录入情况的督查与考核。强化执法风险防控意识,在执法中继续加强运用“制度+科技”的理念,全面优化和推进局属各执法单位运行金质工程执法系统涉案物品处置模块功能,系统与监督抽查后处理系统无缝衔接机制。在市质量技监局执法总队试点的基础上,有序推进现场移动执法应用。

  (五)转变政府职能,维护百姓权益,认真做好申诉举报和咨询工作

  20.以适应机构改革调整为切入点,理顺12365网格化三级工作模式。针对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了市场监督管理所,申诉举报工作向三级网络化延伸的实际情况,高度关注申诉举报工作机构改革和各项业务交接中发生的格局变化,认真研究并逐步理顺12365网格化三级工作模式,抓紧调整申诉举报工作程序,以适应新形势变化,更好地维护好老百姓合法权益。

  21.以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为支撑点,做好申诉、举报和咨询各项工作。程序规定是处理申诉举报案件的灵魂,在处理申诉举报案件时,要严格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65质检热线并线后工作规范》、《12365质量热线工作规范》和《12365质量热线平台机构设置规定》等一系列12365工作制度规定,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明确职责、责任到人、落实到位,避免推诿扯皮等现象发生。要进一步提高转办12345申诉举报案件的办理效率和市民满意度,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加快案件流转和转办进度,提高办理效率。要在第一时间指定承办部门和科室专人办理,加大督办和催办力度,强化申诉举报案件时限倒逼机制和工作绩效考评奖惩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申诉举报案件超期的风险隐患,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要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有关文件要求,继续扎实开展12365工作质量检查活动,积极做好12365质量热线值守工作、举报和投诉案件查办工作。

  22.以申诉举报数据分析为结合点,加强12365风险研判工作。针对群体性、多发性、突发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疑难申诉举报案件,要加强数据分析,定期通报。切实加强12365风险研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12365举报投诉风险信息分级与处置工作规范》要求,充分利用12365信息和数据开展治理安全风险分析,避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风险,提升12365对风险信息的管理工作水平。要进一步强化申诉举报案件与行政执法的无缝衔接机制。对于老百姓反映的举报案件,各单位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实地核查,调查取证,一旦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移送执法部门立案查处。要健全12365知识库体系,充分发挥12365系统资源在执法打假产品风险分析、消费预警等方面的作用。

  23.以关注市民百姓心声为立足点,推进12365标准化公共服务管理建设。要加快12365社会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步伐,加强12365标准化建设,按照《12365质量热线示范分中心建设标准》和《12365分中心建设标准配置简表》有关要求,全面推进12365分中心标准化示范点工作,并做好有关工作督查与指导。要以服务对象为关注焦点,以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为目标,重点围绕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制定的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逐步强化行为规范、运转合理、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通过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增强12365质量热线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标准化意识,整体提升12365自身管理的效率和对外服务的水平,彰显12365精品化服务品牌形象。